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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烘箱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03月15日
1.烘箱要按照铭牌上所规定的温度范围使用。
  2.烘箱必须保持接地良好。
  3.烘箱附近不得堆放油盆、油桶、棉纱、布屑等杂物。
  4.不得在烘箱旁边进行洗涤、刮漆和喷漆工作。
  5.电阻丝在底部的烘箱,要防止小零件落入烘箱底部与电阻丝接触而造成短路。
  6.打开烘箱门时必须先断电,加温过程中操作者不得离开。
  7.不得在烘箱内存放物品,如工具、器材、零件及油料挥发物等。
  8.经过汽油、煤油、酒精、香蕉水等易燃洗涤过的零件及喷漆过的产品,应在室温下停放15~30分钟,待绝大部分易燃液体挥发后,才能放入烘箱内烘烤。室内应注意通风。
  9.烘箱在工作时不得进行清洁工作,更不得用汽油擦拭。
  10.非金属产昂放入烘箱内加温,一定要按照工艺规程进行。
  11.烘箱工作前必须开放通风的闸门,以防爆炸。
  12.使用前要先检查自控装置是否失灵。


      ——摘自《机械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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