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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挖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3月21日

1严禁使用掏根搜底法挖土或将坡面挖成反坡,以免塌方造成事故。如土坡上发现有浮石、孤石或其它松动突出的危石时,应先通知下方工作人员迅速撤离后,立即进行处理。弃料应存放到距边线5.0m以外的指定地点。
2 如发现边坡有不稳定现象时,应立即进行安全检查和处理。
3在开挖过程中,发现有地下水时,应设法导水排除后再进行开挖。
4一般情况下,水工建筑物基础开挖、或边坡开挖均应自上而下进行。凡未经安全技术认证和施工总工程师批准,禁止采用自下而上,先挖坡脚的开挖方式。
5对开挖深度大的坡(壁)面,每下降5m,进行一次清坡、测量、检查。对断层、裂隙、破碎带等不良地质构造,应按设计要求及时进行加固或防护,避免在形成高边坡后再进行处理。
6进行撬挖作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6.1严禁站在石块滑落的方向撬挖或上下层同时撬挖;在撬挖工作的下方严禁通行,并有专人监护;
6.2撬挖人员应有适当间距。在悬崖、陡坡上撬挖,人员应系好安全绳、配戴安全带,禁止多人共用一根安全绳。一般应在白天进行撬挖作业。
6.3撬挖工作应在悬浮层清除,并撬挖形成一个确无危险的坡度后,方可收工。
7洞挖工程进洞前,必须对洞脸岩体进行鉴定,确认稳定或采取措施后方可开挖洞口。
8石方洞挖每次放炮后,立即进行“敲帮问顶”并清除浮石,若发现非撬挖所能排除的险情时,应果断采取措施进行处理。洞井进行安全处理时,应有专人监护,及时观察险石动态。
9开挖与衬砌平行作业时的距离,应按设计要求控制,但一般不得小于30m。
10必须支护的坡壁、岩体、洞体等,应按规定在围岩出现有害的松驰变形之前支护完毕。开挖期间及每茬炮后有应对支护进行检查、维护。
11进行地下开挖作业,必须按规定搞好通风和有害有毒气体监测,采取必要的通风、防毒、除尘措施。
12开挖基坑、坑槽时,应根据土壤性质、含水量、土壤抗剪强度、挖深等要素,设计安全边坡及马道。非经设计部门同意,施工单位不得任意修改边坡坡度。对于一般土方边坡坡度可参照土质边坡允许坡值表中的规定选择。当边坡太高时,可在适当高程设平台或马道,并修建拦碴墙或拦碴栅等。 13在边坡高于3m、陡于1:1的坡上工作时,须挂安全绳,在滑润的斜坡上工作,应有防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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