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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孔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3月07日
一、穿爆岗位管理人员:要求全面掌握露采场的年度、季度、月度生产计划的质量、安全、环保指标,熟悉本作业规程的内容并按计划指标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二、中深孔凿岩安全作业要求:
1.凿岩前必须仔细检查作业面或掌子面,以确定是否可能存在拒爆药包或残留炸药;凿岩时,不得钻到残存炸药的任何残眼。
2.穿孔作业设备必须有防尘、除尘措施才能进行作业。
3.凿岩时,必须有专人观察钻机工作状况,发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凿岩,待异常情况处理完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凿岩。
4.炮眼开凿时,辅助人员与钻头开凿点的距离不得小于10m,以防止碎渣迷眼和伤人。
5.人工移动电缆和车辆拖动电缆时,必须有专人指挥,协调统一行动,确保安全;作业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电缆接头要牢固,破损处必须及时修补,至完全不漏电时才能供电。电缆横过道路时,应采取深挖掩埋等规范的防护措施。
6.必须经常检查钻机、压风机、供电电缆等设备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打雷、下暴雨、有台风时,潜孔钻机停止作业。
三、浅孔凿岩安全作业要求:
1.进入工作面后必须先检查处理好边坡松石、浮石及其他不安全因素,并做好作业警示标志,方可进行作业;严禁与铲装、运输设备交叉作业。二次解小凿岩时,先清除滚石,确保被凿岩石稳固,凿岩设备、凿岩工站立位置安全正确的前提下才能开始凿岩作业。
2.工作面有瞎炮未处理时禁止打眼,禁止打残眼和在岩石裂缝中打眼。
3.钎杆必须配套,不得以长钎杆开凿炮眼,以免断杆伤人。
4.扶钎时禁止戴丝织手套,开凿炮眼时凿岩机要先慢转,待遇钎头不滑和确认无大块脱落时,再正常凿岩。
5.禁止骑跨气腿作业。钻眼过程中要特别注意防止断钎,不准向前探身或用脚压钻杆和背向塘口操作,以防断钎发生重大事故。
6.发现受凿岩震动后,边坡松石可能脱落必须立即停止凿岩,查明情况并处理安全后,方准继续作业。
7.凿岩时,要经常检查风头、螺丝,保证其不脱落伤人。
8.吹炮眼时,脸不能正面对着炮眼,防止碎碴迷眼伤人。
9.撬边坡松石时要先站好位,既要防止松石脱落伤人,又要防止松石砸坏其他设备。
10.浅孔凿岩时必须采用湿式凿岩,不具备湿式凿岩条件时必须戴好防尘口罩上岗。
四、其它安全要求:
1.钻机稳车穿凿时,千斤顶至阶段边缘线的最小距离:台车为1m,牙轮钻、潜孔钻机为2.5m。穿凿第一排孔时,钻机的中轴线与阶段边缘线的夹角不得小于45°。
2.钻机靠近阶段边缘行走时,应检查行走路线是否安全;台车外侧突出部分至阶段边缘线的最小距离为2m,牙轮钻、潜孔钻机外侧突出部分至阶段边缘的最小距离为3m。
3.钻机远距离行走或爬坡,必须放下钻架,由专人指挥;钻机不宜在 坡度超过15°的坡面上行走;如果超过15°,必须放下钻架,由专人指挥,并采取防倾覆和刹车失灵的措施。钻机不应长时间在斜坡道上停留,不应90°急转弯或在松软地面行走;钻机起落钻架时,非操作人员不得在危险范围内停留。
4.挖掘阶段爆堆的最后一个采掘带时,挖掘机作业范围的爆堆阶段上,距离边沿第一排孔位地带,不得有钻机作业或停留。
5.钻机与下部台阶接近坡底线的铲装设备不应同时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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