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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吊、安装、运输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7月25日

一、 操作前应对工索具、扒杆地锚、浪风等设备进行检查,开口葫芦销子要上好,重要的葫芦钩子处要有防止钢丝滑出的措施。
二、 进行高处、水上和使用机械的作业应遵守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上班前不喝酒。
三、 专指挥、听从命令,分工协作,做到混凝土构件未到预定强度不吊,吊点不准不吊,安装尺寸不准不松扣。
四、 各种起重设备和工索具不准超负荷使用,起重臂和扒赶下不准站人,重物移动和起吊后,钢丝绳通过开口葫芦的范围内(俗称“虎口”)以及绷紧钢丝绳均不准通过和站人。操作范围内不许闲杂人员进入,重物棱角处应用橡皮等物包垫。
五、 用滚筒移动重物时,不准戴手套,掌握滚筒方向的手,应大拇指在外,其余手指伸入筒内,运送滚筒的人,脚不应踏在垫板上,不得抛掷,以防伤人。在弯道处应对高大生物加撑、以防倒伏。上坡(上车)应加掩木,下坡(下车)时应有溜绳。
六、 卡车上装物不准超高宽超长、否则应报请主管部门批准,采取特殊防护措施方能进行,途中应用绝缘材料制成的工具挑起跨路电线,禁止徒手操作以防触电。车辆上装载重物禁止用圆木等圆柱物件做垫木,重物应四周抵实与车厢捆紧,尤其应抵实欠车厢板,预防紧急刹车时减小前冲力。
七、 大型物件及船体方段翻身吊运前,应划出禁戒区,检查各部受力情况及调耳的焊接质量,并经试吊(即离地20厘米、对各部检查一次)确认安全可靠,方可指挥起吊。
八、 时用手拉葫芦或千斤顶、起道器时挂架或上下支撑要稳固,一人拉掀不动时,禁止多人硬拉硬掀。使用千斤顶、起道器时应同步平稳升降。禁止长时间地作支撑之用。
九、 严格遵守“十不吊”:1.超负荷不吊;2.无专人指挥或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掉;3.安全装置、机械设备有异响或故障不吊;4.物件捆绑不牢不平稳或活动零件不固定、不清除不吊;5.中吊生物上进行加工或埋入土中物件以及歪拉斜挂不吊;6.吊物上站人或从人头上越过或起重臂下站人不吊;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易燃器械无安全措施不吊;8.棱角快口未垫好不吊;9.六级以上大风和雷暴雨时不吊;10.在斜坡上或坑沿、堤岸边不填实不填平不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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