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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吊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5月11日

1.设置目的
为了规范桥吊的操作,特制定本安全操作规程。
2.适用范围
仓储车间桥吊岗位(所属设备:#l、#2煤桥,#1、#2焦桥,#l、#2石桥)
3.操作规程
3.1总则
(1)起重司机必须经过培训,经考核合格,持有技监部门签发的《特种设备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设备。
(2)起重机应建立工作日志,每班对机械、安全装置、电器的运行情况作记录,为今后的维修工作提供原始数据。
(3)司机必须熟悉起重机的润滑点,开机前做好润滑工作。
(4)司机必须了解所起吊的货物重量,并有权拒绝起吊超重或不明重量的货物。
3.2安全操作标准
3.2.l在下列情况下司机应发出警告信号:
(1)起重机起动后即将开动前。
(2)靠近同层其它起重机时。
(3)在起吊下降吊物时。
(4)吊物在吊运中接近地面工作人员时。
(5)起重机在吊运通道上方吊物运行时。
(6)起重机在吊运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时。 ,
3.2.2不准用限位器作为断电。
3.2.3严禁吊运的货物从人头上方通过或停留,应使吊物沿吊运安全通道移动。
3.2.4操纵抓斗起重机时,禁止任何人员在移动吊物下面工作
或通过,应划出危险区并立警示牌,以引起人们重视。
3.2.5起重机司机要做到“十不吊’’:
(1)指挥信号不明确或违章指挥不吊;
(2)超过过额定负荷不吊;
(3)工件或吊物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吊物上面站人或浮放活动物不吊;
(5)安全装置不齐全或动作不灵敏、失效不吊;
(6)工件埋在地下、与地面建筑物或设备有钩控不吊;
(7)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8)易燃易爆物品不吊;
(9)斜拉歪拽工件不吊;
(10)领导违章指挥不吊
3.2.6起重机工作完毕后应遵守的规则:
(1)应将吊钩升至接近上极限位墨的高度,不准吊挂吊具、吊物等。
(2)将起重小车停放在主粱远离大车滑触线的一端,不得置于跨中部位;大车应开到固定停放位置。
(3)抓斗起重机,应将抓斗放在地面上,不得在空中悬吊。
(4)所有控制器手相应回零位,将紧急开关反转断路,拉下保扩柜刀开关,关闭司机室门后,可方下车。
(5)露天工作的起重机的大、小车,特别是大车应采取措施固定牢靠,以防被大风吹跑。
(6)司机下班时,应对桥式起重视进行检查,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检查情况记录在运行检查记录表和交接班记录薄,并交给接班人。
3.3注意事项
3.3.1起重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禁止使用
(1)钢丝绳、滑轮、卷筒达到报废标准。
(2)制动器的制动力矩刹不住额定负荷。
(3)限位开关不灵敏或失灵。
(4)主要受力件有裂纹、开焊
(5)车轮裂纹、掉片、严重啃轨或“三条腿’’。
(6)主粱弹性变形或永久变形超过修理界限。
(7)电气接零保护挂靠失去作用或绝缘达不到规定。
(8)电动机温升超过规定值或转子、电阻一相开路。
(9)轨道松动、断裂、物件破碎或终点车档失灵。
(10)露天起重机(当风力达到六级以上)
(11)车上有人(检查、修理指定专人指挥时除外)
(12)新安装、改装、大修后未经检验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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