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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电 梯 安 装 工)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05月13日

1. 一 般 规 定

1. 1电梯安装操作人员,必须经身体检查,凡患心脏病、高血压病者,不得从事电梯安装操作。

1.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现场一切安全制度。操作时精神集中,严禁饮酒,着装整齐,并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

1. 3电梯安装井道内使用的照明灯,其电压不得超过36V。操作用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绝缘良好,漏电保护器灵敏、有效。

1. 4梯井内操作必须系安全带;上、下走爬梯,不得爬脚手架;操作使用的工具用毕必须装入工具袋;物料严禁上、下抛扔。

1. 5电梯安装使用脚手架必须经组织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使用。

1. 6焊接动火应办理用火证,备好灭火器材,严格执行消防制度。施焊完毕必须检查火种,确认已熄灭方可离开现场。

1. 7设备拆箱、搬运时,拆箱板必须及时清运码放指定地点。拆箱板钉子应打弯。抬运重物前后呼应,配合协调。

1. 8长形部件及材料必须平放,严禁立放。

2. 电 梯 安 装

2. 1样板架设应遵守以下规定:

(1) 样板应牢固准确,制做样板时,架样板木方的木质,强度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2) 架样板木方应按工艺规定牢固地安装在井道壁上,不允许作承重它用。

(3) 放钢丝线时,钢丝线上临时所栓重物重量不得过大,必须捆扎牢固。放线时下方不得站人。

2. 2导轨及其部件安装前应遵守以下规定:

(1) 剔墙、打设膨胀螺栓,操作时应站好位置,系好安全带,戴防护眼镜,持拿榔头不得戴手套,不得上下交叉作业。

(2) 电锤应用保险绳栓牢,打孔不得用力过猛,防止遇钢筋卡住。

(3) 剔下的混凝土块等物,应边剔边清理,不得留在脚手架上。

(4) 用气焊切割后的导轨支架必须冷却后,再焊接。

(5) 导轨支架应随稳随取,不得大量堆积于脚手板上。

(6) 导轨支架与承埋铁先行点焊,每侧必须上、中、下三点焊牢,待导轨调整完毕之后,再按全位置焊牢。

(7) 在井道内紧固膨胀螺栓时,必须站好位置,扳子口应与螺栓规格协调一致,紧固时用力不得过猛。

2. 3导轨安装应遵守以下规定:

(1) 做好立道前的准备,应根据操作需要,由架子工对脚手板等进行重新铺设,准备导轨吊装的通道,挂滑轮处进行加固等,必须满足吊装轨道承重的安全要求。

(2) 采用卷扬机立道,起吊速度必须低于8m/min。必须检查起重工具设备,确认符合规定方可操作。

(3) 立轨道应统一行动,密切配合,指挥信号清晰明确,吊升轨道时,下方不得站人,并设专人随层进行监护。

(4) 轨道就位连接或轨道暂时立于脚手架时,回绳不得过猛,导轨上端未与导轨支架固定好时,严禁摘下吊钩。

(5) 导轨凸凹榫头相接入槽时,必须听从接道人员信号,落道要稳。

(6) 紧固压道螺栓和接道螺栓时,上下配合好。

2. 4轨道调整应遵守以下规定:

(1) 轨道调整时,上下必须走梯道,严禁爬架子。

(2) 所用的工具器材(如垫片、螺栓等)应随时装入工具袋内,不得乱放。

(3) 无围墙梯井,如观光梯,严禁利用后沿的护身栏当梯子,梯外必须按高处作业规定进行安全防护。

2. 5厅门及其部件安装应遵守以下规定:

(1) 安装上坎时(尤其货梯)必须互相配合,重量大宜用滑轮等起重工具进行。

(2) 厅门门扇的安装必须按工艺防坠落的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3) 井道安全防护门在厅门系统正式安装完毕前严禁拆除。

(4) 机锁、电锁的安装,用电钻打定位销孔时,必须站好位置,工具应按规定随身携带。

2. 6机房内机械设备安装应遵守以下规定:

(1) 搬抬钢架、主机、控制柜等应互相配合;在尚无机房地板的梯井上稳装钢梁时,必须站在操作平台上操作。

(2) 对于机房在下面,其顶层钢梁正式安装前,禁止将绳轮放在上面;钢梁应稳装在梯井承重墙或承重梁的上方,在此之前,不允许将主机、抗绳轮置于钢梁上。

(3) 进行曳引机吊装前,必须校核吊装环的载荷强度。

(4) 安装抗绳轮应采用倒链等工具进行,可先安装轴承架,再进行全部安装,操作时下方严禁站人。

2. 7井道内运行设备安装应遵守以下规定:

(1) 安装配重前检查倒链及承重点应符合安全要求。

(2) 配重框架吊装时,井道内不得站人,其放入井道应用溜绳缓慢进行。

(3) 导靴安装前、安装中不可拆除倒链,并应将配重框架支牢固、扶稳。

(4) 安装配重块应放入一端再放入另一端,两人必须配合协调,配重块重量较大时,宜采用吊装工具进行。

(5) 轿厢安装前,轿厢下面的脚手架,必须满铺脚手板。

(6) 倒链固定要牢固,不得长时间吊挂重物。

(7) 轿厢载重量在1000kg,井道进深不大于2.3m,可用两根不小于200mm×200mm坚硬木方支撑;载重量在3000kg以下,井道深度不大于4m,可用两根18号工字钢或20号槽钢作支撑;如载重量及井道进深超过上述规定时,应增加支撑物规格尺寸。

(8) 两人以上扛抬重物应密切配合(如:上下底盘),部件必须拴牢。

(9) 吊装底盘就位时,应用倒链或溜绳缓慢进行,操作人员不得站在井道内侧。

(10) 吊装上梁,轿顶等重物时,必须捆绑牢固,操作倒链,严禁直立于重物下面。

(11) 轿厢调整完毕,所有螺栓必须拧紧。

(12) 钢丝绳安装放测量绳线时,绳头必须拴牢,下方不得站人。

(13) 使用电炉熔化钨金时,炉架应做好接地保护;绳头灌钨金时,应将勺及绳头进行预热,化钨金的锅不得掉进水点,操作时必须戴手套及防护眼镜。

(14) 放钢丝绳时,要有足够的人力、人员严禁站于钢丝绳盘线圈内,手脚应远离导向物体,采用直接挂钢丝绳工艺,制作绳头时,辅助人员必须将钢丝绳拽稳,不得滑落。

(15) 对于复线式电梯,用大绳等牵引钢丝绳,绳头拴绑处必须牢固,严禁钢丝绳坠落。

2. 8电线管、电线槽的制作安装应遵守以下规定:

(1) 使用砂轮锯切割电线管,应将工件放平,压力不得过猛。管槽锯口应去掉毛刺。

(2) 在井道进行线槽及铁管安装时,应随用随取,不得大量堆于脚手板上,使用电钻,严禁戴手套。

(3) 穿线、拉送线双方呼应联系要准确,送线人员的手应远离管口,双方用力不可过急过猛。

(4) 机房内采用沿地面厚板明线槽,穿线后确认没有硌伤导线,必须加盖牢固。

3. 电 梯 调 试

3. 1慢车准备及慢车运行应遵守以下规定:

(1)慢车运行之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缓冲器安装调整完毕,液压缓冲器注油。

②限速器调速无毕。

③抱闸调整完毕,其动作可靠无误。

④急停回路中各开关作用准确可靠。

⑤上下极限开关安装调整完毕,并投入使用。

(2) 轿顶护身栏安装完毕,轿顶照明应完备。

(3) 井道内障碍物应清除,孔洞盖严,存储器运行中不碰撞。

(4) 因故厅门暂不能关闭,必须设专人监护,装好安全防护门(栏),挂警告牌。

(5) 若总承包单位(客户)在初次运行之前未装修好门套部分,必须将门厅两侧空隙封严,物料不得伸入梯井。

(6) 暂不用的按钮应用铁盖等措施保护封闭。

(7) 慢车运行。任何人在任何地方使轿厢运行时(机房、轿顶、轿内)必须取得联系,方可运行。

(8) 在轿顶操作人员应选好位置,并注意井道器件,建筑物凸出结构、错车(与对重交错0位置,以及复绕绳轮)。到达预定位置开始工作前,必须扳断电轿顶(或轿内)急停开关,再次运行前,方可恢复。

(9) 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跨于轿厢与厅门门口之间进行工作。严禁探头于中间梁下、门厅口下、各种支架之下进行操作。特殊情况,必须切断电源。

(10) 对于多部并列电梯,各电梯操作人员应互相照顾,如确难以达到安全时,必须使相邻电梯工作时间错开。

(11) 轿厢上行时,轿顶上的操作人员必须站好位置,停止其他工作,轿厢行驶中,严禁人员出入。

(12) 轿厢因故停驶,轿厢底坎如高于厅门底坎600mm,轿内人员不得向外跳出,外出必须从轿顶进行。

(13) 在机房内,应注意曳引绳、曳引轮、抗绳轮、限速器等运动部分,必须设置围栏或防护装置,严禁手扶。

3.2 快车准备及快车运行(试车)应遵守以下规定:

快车运行之前,上述慢车运行的各条必须全部满足,安装工作全部结束后,快车运行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经过慢车全程试车,各部位均正常无误。

(2) 各种安全装置、安全开关等均动作灵敏可靠。

(3) 各层厅门完全关闭,机、电锁作用可靠。

(4) 快车运行中,轿顶不得站人。

(5) 电梯试车过程中严禁携带乘客。

3. 3电梯局部检查及调整应遵守以下规定:

(1) 在机房工作时,应将主电源切断,挂好标志牌,并设专人监护。

(2) 盘车时,应将主电源切断,并采取断续动作方式,随时准备刹车。无齿轮电梯不准盘车。

(3) 在各层操作时,进入轿厢前必须确认其停在本层,不得只看楼层灯即进入。在底坑操作时应切断停车开关或将动力电源切断。

(4) 电梯的动力电源有改变时,再次送电之前,必须核对相序,防止电梯失控或电机烧毁。

(5) 冬季试梯,曳引机应加低温齿轮油,若停梯时间较长,检查润滑油有凝结现象,必须采取措施处理后,方可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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