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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挖孔的注意事项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03月15日

  施工现场所有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装置、工具、配件以及个人防护用品必须经常检查,确保完好和正确使用。作业时除应遵守本节的有关规定外,尚应遵守本规程第十四章的有关规定。
  人工挖孔作业施工用电应符合本章第一节的有关规定,桩孔内作业如需照明,必须使用安全电压,灯具应符合防爆要求,孔内电缆必须固定并有防破损、防潮的措施。
  夜间禁止人工挖孔作业。
  多孔施工应间隔开挖,相邻的桩孔不能同时进行挖孔作业。
  孔口操作平台应自成体系,防止在护壁下沉时被拉垮。
  孔内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作业时不得吸烟,不得穿化纤衣裤,不得在孔内使用明火。同一人在孔内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2h。
  班前和施工过程中,要随时检查起重设备各部件是否牢固、灵活;支腿是否牢固稳定;起重钢丝绳及其与挂钩的联接、挂钩的安全卡环、防坠保护装置等是否牢固、可靠;提桶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必须遵守逐节施工的原则,即必须做到挖一节土,做一节混凝土护壁。孔内开挖作业必须待护壁稳定后再挖下一节。
  桩孔扩底(适宜于黏土层,硬实砂土层)应采用间隔削土法,留一部分土做支撑,待浇灌混凝土前再挖支撑土。淤泥层、松散沙层(含流沙层)不宜人工扩底。
  正在施工的桩孔,每天班前应将积水抽干,并用鼓风机向孔内送风至少5min,经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下人作业。当孔深超过10m时,地面应配备向孔内送风的专用设备,风量不宜少于25L/s,孔底凿岩时尚应加大送风量。
  孔内有人作业,孔口应有专人监护。发现护壁变形、涌水、流沙以及有异味气体等时,应立即停止作业迅速将孔内作业人员撤至地面,并报告施工负责人处理,在排除隐患后方可继续施工。
  开挖复杂的土层结构时,每挖0.5—1.Om应用手钻或不小于ø16钢筋对孔底做品字形探查,检查孔底面以下是否有洞穴、涌沙等,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作业。
  作业人员上下孔井,应使用安全性能可靠的吊笼或爬梯,使用吊笼时其起重机械各种保险装置必须齐全有效。不得用人工拉绳子运送作业人员和脚踩护壁凸缘上下桩孔。桩孔内壁应设置尼龙保险绳,并随挖孔深度增加放长至作业面,作为救急之备用。
  桩孔内作业需要的工具应放在提桶内递送,长柄工具应将重的一头放在提桶底部,上端用绳捆绑在起重绳上。禁止向孔内抛掷,禁止工具与土方混装提升。
  当桩孔探至5m以下时,应在孔底面3m左右处的护壁凸缘上设置半圆形的防护罩,防护罩可用钢(木)板做成,当装运挖出土方的提桶上下时,孔内作业人员必须停止作业,并站在防护罩下。由桩孔内往上提升大石块时,孔内不得有人,孔内作业人员在装载好物件后,必须先上到地面上后才可提升。
  孔底凿岩时应采用湿式作业法,并必须加大送风量。作业人员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凿岩工具用电必须符合本规程第十五章的有关规定。
  排除孔内积水应使用潜水泵,不得用内燃机放在孔内作为排水动力,排水过程孔内不得有人。排水作业结束,必须在切断潜水泵电源后,作业人员方可进入孔内。
  挖出的土方应及时运走,桩孔周边2m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杂物或挖出的土方。
  机动车辆需在作业现场内通行,必须制定安全防护措施,对其行驶路线进行专项规划。机动车辆在作业现场内行驶时,其行驶路线近旁的桩孔内不得有人作业。
  孔口地面应设置好排水系统,以防积水向孔内回灌。如孔口附近出现泥泞现象必须及时清理。
  孔内停止作业时,必须盖好孔口或设置不低于1.2m的防护栏杆将孔口封闭围住,并应设立醒目的警示牌,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挖孔成型后,必须在当天验收并立即下置护筒或灌筑混凝土,以防塌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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