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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乐清小学课外辅导机构发生火灾1死6伤

作者:人民网  来源:人民网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3月20日
火灾现场
火灾现场
托管的学生从小巷侧门进出
托管的学生从小巷侧门进出
 
  18日晚10时30分左右,乐清柳市镇新市中街一7层综合楼一楼发生大火,6人送医,其中一名六年级女学生林羽辰因吸入浓烟过多,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一场大火“烧”出无证培训班

  新市中街位于乐清柳市镇老车站附近,是一条比较狭窄拥挤的小街道。当记者赶到现场时,整个综合楼外已经拉起了警戒线,大楼正门外立面已经被大火熏黑,一楼墙壁和地上都是散落的玻璃碎片和烧焦的痕迹。

  据了解,该幢7层综合楼的一层为营业房,二层以上是一所未经相关部门批准,名为“功力培训托管中心”的社会培训机构和该机构的学生托管培训用房。火灾时楼内住有9名培训机构员工,25名学生。除一死一重伤外,另有3名学生正接受观察治疗,2名员工在手术治疗,目前此5人情况稳定。

  说起昨晚这场大火,附近的居民还心有余悸。家住对面的胡女士说:“当时是10点37分左右,我在阳台看到对面黑烟很多,然后就两三分钟时间,就起了明火,一会儿火光冲天了,我在第一时间报了警。”

  小郑是一名五年级的学生,家住在隔壁。“昨晚11点左右的时候我被妈妈叫醒,知道隔壁着火了,还有很多小孩在喊救命。”施先生则称自己发现火灾的时候曾拿梯子想从窗户进去救孩子,但发现窗户是用铁栅栏封死的。

  记者在现场看到大楼一到七楼窗户都被铁栅栏封死,平时学生出入都是通过大楼的一小侧门。门上还贴着“功力培训中心托管部报名处”字样的宣传单。

  说起此火灾致死的情况,死者家属表示,这跟托管中心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有关。“综合楼后面没有通道,只有一个小楼梯可以走的。据邻居说,这个培训班周围就连个火灾警报器都没有。”

  班主任介绍到培训班

  附近居民还告诉记者,平时在这所托管中心培训的学生还挺多的。“听家长说大概有一百多个。他们有些是到了晚上9点钟就回家的,有些都是睡在楼上的。”一居民介绍道。

  在距火灾现场仅200余米的柳市镇第二小学,记者见到了死去的小女孩林羽辰的家属。小林家属告诉记者,林羽辰三年级时转校到柳市二小,四、五年级时寄宿在班主任家中,升六年级时由班主任介绍,将孩子送到了这家托管中心,孩子在这家培训机构才半个月不到就出了事。而事发后该班主任与校长都“不见踪影”了。

  据了解,林羽辰的父母在当地开了个小饭馆,由于生意忙,就把孩子寄宿在老师家。在“功力培训托管中心”一个学期要付10600的费用。记者了解到,把孩子寄宿在老师或培训机构的家长不在少数,一方面是工作忙,另一方面则是怕孩子跟不上进度,因为“大家都在补习”。

  安全隐患谁来监管

  据了解,温州市教育局明令禁止在职教职工个人举办各类补习辅导班、从事有偿家教和带寄宿生活动,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但这种现象仍很普遍,社会上的培训托管机构也屡禁不止。

  记者来到乐清市教育局,职成教科的金科长介绍说,培训机构审批是需要多方面条件的,包括消防条件是否达标,师资力量是否合格等。据相关人士介绍,如果涉及到“托管”则是工商部门来查处,去年乐清市教育局与柳市工商分局联合执法,对这种无证培训机构进行取缔,并已把后续转交给工商部门。

  乐清市工商局承认去年曾经与教育局联合执法,但查处的地方与发生火灾的不是同一处,具体是不是同一家培训机构则需进一步了解。据介绍,营利性的培训机构要先去教育机构办理办学许可证再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记者查阅了相关文件,上面指出对未经审批擅自开办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鉴于教育局目前没有专业的执法队伍,个案的调查处理由工商部门负责。对民办教育机构违法发布招生广告的行为,由教育部门负责调查摸底,及时抄告工商部门开展进行查处。

  事发后,乐清市教育局表示要对全市各民工子弟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检查,并联合有关部门对非法机构一律予以取缔;以及对教师带寄读生或参与校外培训机构补习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同时追究相关学校校长责任;加强宣传,做好与家长沟通工作,引导学生不要参加非法培训和补习等。

  下午16时50分许,乐清市委宣传部、乐清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其官方微博@微博乐清 发布最新消息称:功力培训托管中心相关负责人刘某某(湖北黄石人)、刘某某妻子吴某某(乐清虹桥镇人)、石某某(湖北黄石人)已被乐清警方控制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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