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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两起煤矿事故处理:4人追究刑责

作者:贵阳新闻网  来源:贵阳新闻网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3月17日

贵州省安监局日前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贵州省两起煤矿事故的调查处理结果,共有4人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2人受到撤职、行政降级等党政纪处分,事故发生地的县委、县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2012年4月26日,沿河土家族自治县谯家镇新生煤矿发生一起重大透水事故,造成1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612万元。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责任事故。新生煤矿在井田内及周边存在采空区并大量积水的情况下,擅自开采隔水煤柱,在有透水预兆的情况下,违章指挥、冒险进行巷采出煤,放炮引发采空区积水涌出导致透水事故发生。

沿河县相关部门履职不到位,县乡政府安全监管不到位。为此,对涉及违法的5名责任人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1人已在事故中死亡,不再追究其责任),移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公职人员1人;12人分别给予记过、记大过、行政降级、撤职处分;沿河县委、县人民政府分别向铜仁市委、市人民政府写出深刻书面检查。新生煤矿予以关闭。

2012年7月25日,黔西南州湖北宜化新宜公司安利来煤矿11806掘进工作面发生冒顶,造成5人被困;事发后,矿方及新宜公司未按规定向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自行组织施救中再次发生冒顶,使参与施救的53人被困。经全力救援,58名被困人员安全升井,直接经济损失106万元。

经调查认定,这起较大涉险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分别对责任单位安利来煤矿和新宜公司给予经济处罚,暂扣安利来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停产整顿,并全省通报;对驻矿安监员给予开除公职;10名责任人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其中4人分别给予吊销资格证及经济处罚。责成普安县委、县人民政府分别向黔西南州委、州人民政府写出深刻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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