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在316国道,载有鞭炮引线、高氯化钾和玻璃胶等易燃易爆品的大货车(陕E56492),起火爆炸。
爆炸后的大货车
当日下午15时50分许,该车行驶至316国道郧县胡家营镇木瓜沟段时,从车厢内冒出浓烟和火苗,发出巨大的爆炸声,一团团火球向四周喷出。
此时,货车驾驶室内,司机纪某、党某和押货人员王某三人赶在爆炸前逃出,身上多处被烧伤。当时从车旁经过的两辆摩托车车手被烧伤。距离货车约四十米远处,在家门口休息的一母亲和2岁的女儿被飞溅的燃烧物烫伤。
事后,货车上3人被送到白河县人民医院抢救,另4名伤者被送往当地卫生院治疗。
距货车最近的建筑外墙窗户全部震碎,铝合金框架也扭曲变形。楼内卧室的窗帘、床垫起火。
十堰和陕西消防队赶到现场。17时20分,现场火势被控制。
据了解,党某全身95%面积烧伤,情况仍十分危险;纪某面部、四肢等部位也烧伤严重,两人已被转往西安接受治疗。另几名伤者已无生命危险。郧县公安、消防部门查明,事故是因运输途中,颠簸造成易燃物品起火,并引发爆炸。
目前,郧县县委、县政府正在处理后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