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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要求发生建筑工程事故6小时内上报

作者:王宇菲  来源:宁夏新闻网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09月25日

  近期,宁夏连续发生两起塔式起重机倒塌、一起模板坍塌、一起脚手架倒塌事故,所幸未造成人员死亡。9月24日记者获悉,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总站已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市、县主管部门和施工企业对建筑起重机械和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开展拉网式检查,查找安全管理空白点;要求今后发生类似事故,要在6小时内上报当地主管机构,违者追究责任。

  此次检查的重点是,起重机械是否属于国家或有关部门明令禁止使用、淘汰产品;是否超过规定使用年限;其主要受力结构是否完好;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安装齐全、灵敏可靠并符合调整要求;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备案情况、执行过程的检查情况、施工完毕投入使用前的验收情况等。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求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对存在严重隐患的,立即责令停止使用或施工,能整改的限期整改,不能整改的要立即拆除,并就施工现场起重机械设备的数量、型号及其运行情况作书面报告,于本月底前上报各地建筑安全监督机构。

  下月起,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对各地的安全检查情况进行督察,对本次检查中存在弄虚作假、流于形式的地区和单位,将给予严厉处罚,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今后,凡发生塔机倾斜、部件坠落及塔身折断、高支模坍塌等事故,不管是否有人员伤亡,均按生产事故程序进行上报和处理。发生事故的单位须在6小时内上报当地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对隐瞒不报、拖延迟报、避重就轻、处理不力的,将追究责任。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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