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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通报韩城煤矿事故系违规生产 将追究责任人

作者:雷县鸿  来源:西安晚报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07月20日

  煤矿系违规组织生产 省上将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陕西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昨日召开,会议通报了韩城小南沟煤矿“7·17”重大事故有关情况。据悉,省政府已成立事故调查组,将严格认真调查,并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据介绍,发生事故的韩城小南沟煤矿属乡镇煤矿,2009年10月,渭南市煤炭局批复其为设计能力9万吨/年的资源整合矿井。

  经初步调查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该矿3号煤车场交叉点处下料车撞断电缆引起短路着火,致使巷道木支护燃烧并发生局部冒顶,造成被困人员中毒窒息死亡。

  事故主要原因包括:整合矿井在基建期间违规组织生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资源整合矿井必须先关闭后整合,但该矿井未按规定执行,在生产系统未形成前违规组织生产;安全基础管理混乱,未按要求淘汰木支护,致使下料车撞断电缆引起短路着火,导致木支护燃烧;严重违反煤矿安全生产规程,下井矿工未携带自救器;避灾路线不畅通,进风巷道木支护着火后,交叉点位置发生冒顶,且进风巷、回风巷安全出口不畅通,造成被困矿工无法撤离;自救处置不当、未及时上报、贻误救援抢险时机,该矿20时许发生火灾后,安排职工携带便携式灭火器至着火点灭火,灭火失败后未及时采取反风措施,直至21时54分才上报灾情,贻误抢险救灾时机;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监管不到位,监管部门未认真履行职责,对该矿安全生产监察监管不到位,对违规生产和违章操作打击不力,隐患排查治理不严格、不彻底,导致重大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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