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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举报安全生产事故最高可奖20万元

作者:文峰  来源:重庆日报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03月31日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如有人故意谎报甚至隐瞒不报,知情人可举报,一经查实将获得高额奖励。记者昨日从重庆市安监局获悉,该市出台了《谎报瞒报安全生产事故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对谎报、瞒报安全生产事故实行有奖举报,最高奖金高达20万元。

      按照奖励办法,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商贸等生产经营单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谎报、瞒报行为的,都有权举报。举报查证属实的,分三个等级进行奖励:一般事故,奖励1万—5万元;较大事故,奖励5万—10万元;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奖励10万—20万元。

 

      举报案件查证核实结束后,将在30天内通知举报人领奖。同一事项不止一人举报的,按举报时间先后顺序奖励第一举报人;多人联名举报同一事项的,平均分配奖金。

      据悉,市安监局接到举报后,将立即登记、查证,为举报人严格保密,不对外泄露举报人的姓名、单位、住址等信息,甚至在调查核实情况过程中,也不会出示举报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如果举报人要求答复查证结果,市安监局将在查证结束后20天予以答复。

      市安监局举报电话:67618069(已开通)、12350(即将开通);电子邮箱:cqaqj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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