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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委办部署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

作者: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来源: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评论:  更新日期:2009年12月18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日前就广东河源“11•29”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发出通报,要求各地深刻吸取教训,采取四项措施加强道路交通安全,严防类似事故发生。

11月29日,广东省河源市一辆大客车(核载22人,实载33人)失控坠入山沟,造成10人死亡、21人受伤。事故直接原因是客车非法超载,驾驶员酒后驾驶,在连续下坡转弯时操作不当,暴露出运输企业管理混乱,安全生产责任严重不落实,安全管理缺失等问题。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提出四项要求。

一是加大安全监管力度,严把道路运输企业市场准入关,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一律不予许可;加强对已取得许可运输企业的监管,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整改或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许可证照。

二是加大路面巡查和日常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从严从重查处超速、超载、酒后驾驶,企业非法雇佣驾驶员、非法跨区经营等严重违法行为;建立健全驾驶人诚信考核制度,对违法情况严重的,取消从业资格;督促企业建立道路客运车辆动态监控系统。

三是加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研究并落实禁止通行客车的村道、乡道安全防控措施,避免发生群死群伤事故;对拒不整改隐患,导致发生恶性道路交通事故的,严肃追究责任。

四是认真查处事故,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建立事故调查结案备案制度,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结案后报安全监管总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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