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结果 |
1 | 一般规定 | 所有爆破人员,必须熟悉爆炸材料性能和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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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作业必须编制爆破作业说明书,编入作业规程,并严格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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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爆破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爆破工要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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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爆破工艺要求 | 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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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后要认真检查所爆地点,如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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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瓦斯、煤尘爆炸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应采用毫秒爆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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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掘进工作面应全断面一次起爆,不能全断面一次起爆的,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在采煤工作面,可分组装药,但一组装药必须一次起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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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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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裸露爆破和封泥不严实爆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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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爆破器材 | 发爆器的把手、钥匙,必须由爆破工随身携带,严禁转交他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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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爆破必须使用发爆器,发爆器必须统一管理,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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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爆破作业前,爆破工必须做电爆网路全电阻检查。严禁用发爆器打火放电检测电爆网路是否导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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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使用符合标准的爆破母线和发爆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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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工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并加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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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用爆破器材时应遵守:
(1)低瓦斯矿井的岩石掘进工作面使用的炸药不得低于一级;
(2)低瓦斯矿井的采面、半煤岩掘进工作面使用的炸药不低于二级;
(3)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产得低于三级。突出危险区不得低于三级的含水炸药;
(4)在采掘工作面,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瞬发电雷管或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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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厂家生产的或不同品种的电雷管,不得掺混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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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使用导爆管或普通导爆索,严禁使用火雷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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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使用黑火药和冻结或半冻结的硝化甘油类炸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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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材料新产品在取得煤矿安全标志后,方可在井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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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使用过期或严重变质的爆破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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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材料库和爆炸材料发放硐室附近30m范围内,严禁爆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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