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主要资料及方法 | 检查依据 |
3 | 突出煤层顶、底板 巷道地质超前探查 | 突出煤层顶、底板岩巷掘进时,地质测量部门提前进行地 质预测,编制巷道剖面图,及时验证提供的地质资料,并 定期通报给煤矿防突机构和采掘区(队);遇有较大变化 时,随时通报。 | 巷道布置图,相关地质图纸,地 质探查钻孔设计,钻孔施工记 录,钻孔验收资料,钻孔竣工图 ,地质预报单,相关人员入井位 置监测记录。现场核查。 | 《煤矿安全规程》(原国家安全 监管总局令第87号)第一百九十 八条;《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 》(煤安技装〔2019〕28号文) 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
4 | 突出煤层外巷道地
质边探边掘 | 在突出煤层顶、底板掘进岩巷时,必须超前探测煤层及地
质构造情况,分析勘测验证地质资料,编制巷道剖面图, 及时掌握施工动态和围岩变化情况,防止误穿突出煤层。
当巷道距离突出煤层的最小法向距离小于10 m时(在地 质构造破坏带小于20m时),必须先探后掘。
在距突出煤层突出危险区法向距离小于5m的邻近煤、 岩层内进行采掘作业前,必须对突出煤层相应区域采取区 域防突措施并经区域效果检验有效。 | 巷道布置图,巷道剖面图,施工 安全措施,地质预报,地质探查 钻孔设计,钻孔施工记录,钻孔 验收资料,钻孔竣工图 ,巷道施 工记录,相关人员入井位置监测 记录。现场核查。 |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煤 安技装〔2019〕28号文)第二十 九条第一款。 |
5 | 突出煤层采掘应力 集中范围 | 在同一突出煤层正在采掘的工作面应力集中范围内,不得 安排其他工作面同时进行回采或者掘进。应力集中范围由 煤矿总工程师确定,但2个采煤工作面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 150m;采煤工作面与掘进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小于80m;2个 同向掘进工作面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2个相向掘进工 作面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60m。
突出煤层的掘进工作面应当避开邻近煤层采煤工作面 的应力集中范围,与可能造成应力集中的邻近煤层相向掘 进工作面的间距不得小于60m,相向回采工作面的间距不得 小于100m。 | 瓦斯地质图,采掘工程平面图。
现场抽查。 |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煤
安技装[2019]28号文)第三十条 |
6 | 突出煤层巷道地质
超前探查 | 在煤巷掘进工作面应当至少打1个超前距不小于10m的超前 钻孔或者采取超前物探措施,探测地质构造和观察突出预 兆。 | 工程平面图,地质说明书,地质 预报,安全措施,地质探查钻孔 设计,钻孔施工记录,钻孔验收 资料,巷道施工记录,相关人员 入井位置监测记录。现场抽查。 |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煤 安技装[2019]28号文)第七十三 条第三款第四项。 |
7 | 煤巷掘进工作面在地质构造破坏带或煤层赋存条件急剧变 化处不能按原措施设计要求实施时,必须打施工钻孔查明 煤层赋存条件。 |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煤 安技装[2019]28号文)第一百零 三条第一款。 |
8 | 对有瓦斯或者二氧化碳喷出的煤(岩)层,开采前必须采 取打前探钻孔。 | 《煤矿安全规程》(原国家安全 监管总局令第87号)第一百七十 八条第一款第一项。 |
9 | 非突出矿井井巷首
次揭煤地质探查 | 井筒施工以及开拓新水平的井巷第一次接近各开采煤层 时,必须按掘进工作面距煤层的准确位置,在距煤层垂距 10m以外开始打探煤钻孔,钻孔超前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小于 5m。 | 工程平面图,巷道剖面图,地质 说明书,前探钻孔设计,钻孔施 工记录,钻孔验收资料,地质预 报,巷道施工记录,相关人员入 井位置监测记录。现场核查。 | 《煤矿安全规程》(原国家安全 监管总局令第87号)第一百七十 七条。 |
10 | 突出矿井井巷首次
揭煤地质探查 | 有突出危险煤层的新建矿井或者突出矿井,开拓新水平的 井巷第一次揭穿(开)厚度为0.3 m及以上煤层时,必须超前 探测煤层厚度及地质构造、测定煤层瓦斯压力及瓦斯含量 等与突出危险性相关的参数。 | 工程平面图,巷道剖面图,地质 说明书,前探钻孔设计,钻孔施 工记录,钻孔验收资料,地质预 报,巷道施工记录,相关人员入 井位置监测记录。现场核查。 | 《煤矿安全规程》(原国家安全 监管总局令第87号)第一百九十 七条;《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 》(煤安技装[2019]28号文)第 二十六条第三款。 |
11 | 井巷揭突出煤层地
质探查 | 井巷揭煤工作面经工作面预测或者措施效果检验为无突出 危险工作面时,应当采用物探或者钻探手段边探边掘至距 突出煤层法向距离不小于2m处,然后采用井巷揭煤工作面 预测的方法进行揭煤验证。 | 巷道施工图、剖面图,前探钻孔 设计,钻孔施工记录,钻孔验收 资料,地质预报,巷道施工记 录,相关人员入井位置监测记录 。现场核查。 |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煤 安技装[2019]28号文)第七十九 条第二款。 |
12 | 井巷揭穿〔开)突出煤层必须在工作面距煤层法向距离10m (地质构造复杂、岩石破碎的区域20m)之外,至少施工2 个前探钻孔,掌握煤层赋存条件、地质构造、瓦斯情况等
在揭煤工作面掘进至距煤层最小法向距离10m之前,应 当至少施工2个穿透煤层全厚且进入顶(底)板不小于0.5m 的前探取芯钻孔,并详细记录岩芯资料,掌握煤层赋存条 件、地质构造等。 | 《煤矿安全规程》(原国家安全 监管总局令第87号)第二百一十 四条第一款第一项;《防治煤与 瓦斯突出细则》(煤安技装 [2019]28号文)第七十七条。 |
13 | 其它要求 | 国家及地方其他有关规定及要求。 | 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抽查。 | 有关规定及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