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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夏季高温职业安全健康初探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11月16日

又是一年炎热的夏季来临,北半球各地数以千万计从事户外工作的劳动工人又要面临一段时期的高温作业所产生的职业安全健康危害。国际上关于高温作业一般定义为:在高气温或同时存在高湿度或热辐射的不良气象条件下进行的生产劳动。其中,建筑施工、道路运输、露天开采等户外作业影响最大,太阳直射、高温和潮湿情况、体力劳动和缺乏充足的水摄入都可以使作业人员感到热、头晕、心慌、烦、渴、无力、疲倦等不适感,极易出现一系列生理功能的改变甚至引发严重的职业病或死亡。
    因此,世界各国都高度重视夏季高温作业过程中工人的职业安全健康。其中,美国在国土面积、地理气候、地形地貌等方面与我国较相似,其一系列实践经验值得借鉴。在保障高温环境下的劳动者权益及职业安全方面,美国通过联邦法案提供政策指引,职能部门负责指导和援助,地方政府和社会分担相关责任,取得了一定成效。
立法:顶层设计法律标准
    酷暑时节,高温极易导致疾病和伤亡。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每年都有数千人感染高温职业病,并造成较多伤亡事故。如何保障高温下的劳动者的职业安全与健康,成为当时一大法律和社会问题。1970年,美国国会通过《职业安全与健康法案》,从立法层面做好顶层设计,保障夏季高温作业安全。
1970年《职业安全与健康法案》规定,雇主有责任为雇员提供“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环境”,特别是要避免“公认的危险”,包括有毒化学物质、过度噪音、机械危险、高温和极寒、不卫生的状况等。
    依据1970年《职业安全与健康法案》授权,联邦政府成立了主管全国职业安全健康事务的部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局(OSHA),来履行确保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环境的职责,加强危险环境下的职业安全管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局同期成立了“美国国家职业安全和健康研究院”,用于研究制定包括高温隐患在内的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标准。为了实时动态评价高温车间气象条件环境,1972年,美国国家职业安全与卫生协会(NIOSH)综合考虑温度、风速、空气湿度和辐射热等因素,采用湿球黑球温度(WBG-T)作为标准热强度指数。职业安全与健康局(OSHA)顾问委员会于1975年、美国政府工业卫生委员会(ACGIH)于1977年分别重申了NIOSH的标准,并沿用至今。
    根据相关标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局要求涉及高温作业的雇主制定实施“高温适应计划”,即对于此前未在高温环境中工作过的工人,在高温条件下工作的第一天只安排20%的工作量,此后每个工作日逐步增加10%至20%,直至增加到100%的工作量;而对于此前在高温环境中工作过的工人,再次在高温条件下工作的第一天可以安排50%的工作量,此后每个工作日逐步增加10%至20%,直至增加到100%的工作量。 
    《职业安全和健康法案》同时也规定,雇主除了必须遵守法案列明的总体要求外,还需服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局制定的各项标准。对违反职业安全环境的情形,美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局依据《职业安全与健康法案》列出的“一般责任条款”,对雇主予以民事处罚。《职业安全和健康法案》第17章的“处罚条款”规定,对任何故意或多次违反法案第5章和第6章所列责任要求的雇主,每项情形可处以最高7万美元的民事处罚,其中对故意违反的情形每项处罚不得低于5000美元。对因严重违反《职业安全与健康法案》规定而收到法院传票的雇主,可对每项情形处以最高7000美元罚款。
    在地方法规标准中,加利福尼亚州职业安全健康项目(Cal/OSHA)是美国拥有州级工作场所安全与健康标准的3个州项目之一,其标准随联邦项目标准变化的提升而提升,而且比联邦规定保护的水平更高。为保障高温环境工作工人的安全与健康,加州项目出台了高温疾病预防标准,对各项具体问题进行了详细规定。2006年4月20日,加州职业安全健康标准委员会(OSHSB)召开公众听证会,对高温疾病预防标准进行完善,对高温疾病的定义,提供饮水、遮阴,发现高温疾病后的处理方式,以及培训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除了工作环境中有空调设施的情况以外,该标准适用于所有可能接触高温的作业情况。
行政:联邦地方多措并举
    作为联邦政府专职专管的职能部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局主要通过培训、教育和援助等方式,增强危险环境下的职业安全意识和技能。对雇员不超过250人的小型企业,该机构还提供免费的安全作业现场咨询。在防止高温导致职业疾病和人员伤亡方面,该机构给出了三大普遍实用性建议:饮水、休息以及遮阴。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局的相关培训涉及高温作业防中暑、密闭空间防中毒、高空作业防坠落、用电高峰防触电、飓风天气防坍塌、雷电天气防雷击、高处作业防打击、危险物品防爆炸、消防安全防火灾、机械操作防伤害等。从2011年开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局在全美范围发起“预防高温疾病运动”,向700多万雇员开展职业安全宣传教育,发放了约50万份情况说明书、海报及培训指南。如,职业安全健康局制作的一份《保护从业人员防止炎热产生的影响》宣传资料,主要解释在炎热情况下,如何对人进行保护。而在另一份《在炎热的气候下从事户外工作》的资料则告诉雇员,如何防止接触紫外线的情况,并对由昆虫引起的疾病(比如西尼罗河病毒和莱姆河病毒)进行防护。这些宣传资料都是免费的,人们可以在联邦职业安全健康局的网站上下载或向宣传资料办公室订购。职业安全健康局还同联邦政府和州政府以及社会公益组织进行合作,譬如,该机构与美国海洋与大气管理局下属的全国气象服务中心合作,将劳动者安全防护措施纳入“高温观察、警报和咨询”项目。
    在地方层面,各州根据当地条件,因地制宜地推广职业安全教育和保护。亚利桑那州是全美最热的州之一,每年6—9月都会有约800人因高温疾病住院。1992年—2009年期间,该州共有1500人死于高温。州政府的健康服务部为此实施“高温应急计划”,并用英语、西班牙语双语手册加强宣传。该州的马里科帕县据此创立了“防暑降温网络”,向民众提供避暑场所以及饮水供应的指引。图森市则推广“夏天太阳计划”,鼓励民众提供驾驶援助,并列明哪些地方可以获取这些无偿服务。
明尼苏达州应对“极端气温”状况,第一时间发布警报,包括夏季的“高温警报”,提醒民众预防高温疾病及加强职业安全。
    马萨诸塞州在炎热的夏季,要求各市县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保护居民免于高温疾病,包括开放避暑中心、游泳池、海滩和喷雾公园等设施或延长服务时限,发放瓶装水,缩短上学时间,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络发布高温警报,提醒民众照看家庭、朋友或邻居中的老年人,重新安排户外公共活动,要求电力公司保证电力供应等。
    加利福尼亚州则侧重对于高温疾病防护的培训,依照现行标准的规定对雇主及雇员分别开发了培训项目,主要包括饮水、遮阴、天气监测、高温预警程序、员工与主管培训以及紧急情况程序等内容,基本涵盖了高温疾病防护标准的各个方面,可以视为对高温疾病防护标准在实践中的应用与扩充。加州的培训项目更加关注劳动者的自我保护。加州职业安全健康部为此大力开展职业培训,让工人掌握一些基本的防护措施,包括避免暴露在烈日或其他热源下,坚持每15分钟喝一次水而不必等到口渴时再喝,避免喝含有咖啡因或酒精的饮料,尽量穿着轻便、浅色和易脱的衣服等。
    全国第三大城市芝加哥也积极应对夏季高温职业安全健康。芝加哥市政当局在2006年出台了“极热天气行动计划”,明文规定警察局必须在极热天气下帮助老年人和残疾人等有需要的人群,解决相关困难。此外,芝加哥市政府下属的“家庭和支持服务部”也会积极行动,与市政其他部门协作,帮助当地居民挺过酷暑。如果遇到极端情况,一些机构和单位会自愿开放自己的场所,充当避暑中心。尽管这些装有空调设备的避暑中心是短期的,仅在白天开放,但也可能根据情况延长开放时间。■
      (本文整理:何正标)

2015-08-30

2015-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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