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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事故的管理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2月10日

        1  伤亡事故分类
        总结河台金矿10多年井下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曾发生伤亡事故作如下分类:
        (1)高处坠落。为伤亡事故的主要发生种类,由于井下生产大部分是属高空作业,例:天井掘进、天井里施工联络道、中沿、中穿、采场,有部分出矿及采准工作也属高空作业。根据多年以来的统计表明此类伤亡事故约占25%。
        (2)爆破和炮烟中毒。其伤亡事故也是一个重要隐患,由于每次作业均需炸药爆破矿岩,可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主要为CO、CO2、NO、NO2等,如果通风设施没有跟上,或者通风设施不正常,则极易造成人身危害,主要体现在天井掘进、独头平巷掘进等。甚至因炮烟中毒从高处坠落出现死亡事故。此类伤亡事故约占20%。
        (3)冒顶片帮。此类伤亡事故主要发生在采矿阶段,由于顶板的暴露面积较大,随着上采的同时,顶板不断遭到爆破震动而破坏,遇有采场存在较大的断层破碎带状态容易发生事故。例:0m中段3440所房36~38线顶板没有采矿就自然冒落,约占17%。
        (4)机械伤害。井下生产的主要设备有电耙、装岩机、电机车、凿岩机等,使用不当会发生受伤事故,情况严重者会发生死亡事故。例如:电机车掉道,如操作不当,压伤甚至压断手、脚;装岩机铲矿时受力不均、操作失误甚至会造成死亡事故。约占15%。
        (5)触电。井下生产现场比较潮湿,高压、低压照明线路较多,动力电缆遍布主要巷道,尤其是电机车的架空线是裸露的,直流电压250V,容易造成触电危险。36V安全照明线如有裸露处或与梯子绞在一起,也会麻人,造成触电摔倒的事发生,此类伤亡事故约占10%。
        (6)物体打击。作业时搬运矿(渣)或滚石等造成一些伤手伤脚的轻伤事故约占8%。
        (7)其他伤害约占5%。
        2  事故调查与分析
        河台金矿井下安全生产过程中由于其特异性,安全隐患不断出现,伤亡事故时有发生。因此,弄清事故发生的经过,找出事故原因和吸取事故教训,研究宏观事故规律,控制伤亡事故,尤显重要。我矿井下生产发生的伤亡70%以上是违章指挥或违章冒险作业,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违反劳动纪律,擅自开动或拆除安全装置和设备所造成的事故。
        3  伤亡事故防范措施
        根据河台金矿井下安全生产的具体情况,总结如下防范措施。
        (1)安全技术措施。主要是从设计、工艺、设备结构等方面采取措施,本着“三同时”原则,在设计、施工、制造设备时一并考虑实施。例如高村矿区0米中段80003采场只有一条天井作为安全通风通道,在设计时增加一条半天井作为人行、通风通道,确保矿房的正常上采。
        (2)安全管理措施。对生产过程的各项工作实行安全控制,这是安全防范措施的核心。前面所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就是安全防范措施的具体体现,其中重点体现在:对于员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安全培训;通过制定各种规章制度进行全面安全管理监察,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有效减少了重大事故发生机会,起到确实可行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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