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浅谈火灾调查报告的重要性及要求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6月07日

    引言
    近些年来,随着社会消防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火灾所引发的刑事、民事诉讼案件迅猛增加,无论是从国家司法机构对火灾案件的起诉、审理的要求看,还是从公安消防部门对案件的证据和要件系统地整理、表述,以及适应火灾调查重大改革看,《火灾调查报告》的重要作用愈显突出。但目前,特别是基层的公安消防部门对火灾调查中所涉及的重要要件——《火灾调查报告》重视不够(甚至根本不作),使得火灾原因认定不被认可,责任追究不落实,法律的尊严得不到应有体现的事例屡有发生。对此,笔者谈点见识。
    一、火灾调查报告的重要性及作用
    1、起总纂的作用。一起火灾调查尤其是重特大火灾的调查,火调人员经过艰苦劳动,从现场勘查、调查询(讯)问、及必要时的火场物证技术鉴定和模拟实验等方面获取了大量实物、文字、图片、照片、录象等资料信息。这些资料信息是从各个方面对火灾原因等认定起着重要的证据作用。但资料是分散、零碎的,对火灾原因等情况的最终认定是根据资料的归类、分析、汇总形成系统和概念性的结论,而通过火灾调查报告的论述正好可起到这个重要作用。
    2、火灾调查报告是对现行火灾调查法律文书的重要补充和完善。现行的火灾原因认定书由于受其篇幅、格式的限制,在其原因认定的主要部分,只能很简略的写出认定依据、起火部位、起火原因的结论性意见。一般对司法人员往往难得其要领,而火灾调查报告恰好能对结论的得出视情作出或详或略地说明。
    3、火灾调查报告对非专业人员将起到重要的引导、说服作用。火灾原因的认定不同于刑事案件的侦破。前者往往从多方面涉及到电气、化工、材料学等自然科学专业类综合知识及火灾调查实际经验,而后者则主要运用逻辑推理,同时火调过程中形成的证据材料广杂、分散,对不具备工程、自然科学专业知识的司法人员往往很难从众多的证据材料中自己归纳提炼出概念性的结论,尤其是火灾原因复杂或者当起火源等直接物证(如烟头等微小火源)无法获取,而公安消防部门又依法作出了原因认定时,往往很难(甚至拒绝)接受认定结论,甚至提出一些违反科学原理的意见。而通过火灾调查报告的系统综述,对避免出这种情况将起到积极作用。
    二、火灾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及要求
    一般首先在引言段叙述火灾调查的组织、参加单位,调查所经历的程序等基本情况。
    (一)、火灾发现及扑救情况。
    主要应包括火灾发现时间,起火单位、地点,接(报)报警时间,出动灭火救援人员、装备,灭火及救援情况,火势控制及扑灭时间,各级领导到场指挥、协调情况等等。这一部分虽无特别要求,但几个关键点要准确:
    1、火灾发现时间——此时刻由于当事人众多,众说纷纭,应甄别后以第一发现人所述为准,并应注意与最终确定的起火时间的区别;
    2、接(报)警时间——此点最易引起争议。责任队要对第一接警时间严格作好记录,必要时可从电信局自动交换机记录查询为准;
    3、起火单位、地点——单位名称一定要用规范化法定全称,起火地点一定要规范、准确。
    (二)、火灾原因调查认定
    这一部分是报告的重点也是难点。
    首先要对起火建筑可场所的建筑结构、有关生产经营单位的布局、消防设施情况进行简单描述。
    第二、对排除可能引起火灾的种种原因分门别类进行论述。
    第三、对确认的火灾原因有关情况进行详细论述。一是火源分布情况、火灾前的使用情况;二是起火物、燃烧蔓延物的分布;三是起火部位及起火点的确定;四是起火源与起火物的相互作用;五是痕迹物证的特征(主要是根据细项勘查或必要时的技术鉴定、模拟实验所得出的起火源、起火物的特征);最后是火灾原因的综合认定结论。
    这一部分要把握的要点是:
    1、要充分利用调查询(讯)问、现场勘查、物证技术鉴定等所获取的证据,并应有机地篡入以上各部分论证中。如叙述到某点时可用见图、询问材料、照片甚至录象等加以佐证;
    2、对确认的火灾原因要按照起火部位——起火点——起火源——起火物的顺序进行描写,而且要抓住本质的、有特征的、系统的痕迹物证及客观事实,形成对火灾发生、发展过程的完整描述;
    3、对起火源物证未能获取的间接原因认定,要多从物理的、化学的、工程的等科学原理,甚至科学计算和逻辑推理来论述。
    三、其他
    报告的其他部分主要包括受灾单位(个人),烧损建筑面积,主要财物,人员伤亡,及火灾性质(重大、特大),当事人火灾责任等,以及经验教训和工作建议。
最后,按目前规定,还应附《火灾原因认定书》、《火灾事故责任书》、《物证技术鉴定报告》、《专家鉴定意见》等文书。
    四、结语
    火灾事故调查报告虽是火调重要要件,但究竟如何写,特别是原因认定部份,目前应该说尚无定论,如技术分析成份写得重,则报告可能过长、过于专业,但不作技术分析又显简单,缺乏说服力。因而对此还需要进一步规范和研究。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