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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火灾原因调查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3月07日

 随着我国法制的不断健全和发展,人们的法制观念不断地增强,对火灾原因的认定结论,要求原因准确、责任明确。但电气火灾原因调查结论存在许多原因不明的情况,无法适应当前社会发展的需要。

  一、存在问题及原因
  1、调查中现场痕迹证据不够充分,偏重于证人证言。我国电气火灾现场勘查理论与鉴定技术已较为完善、成熟。但在火灾调查中,这一理论与鉴定技术的应用水平却不高。在火灾原因现场勘察笔录中,时有对短路熔痕与火烧熔痕及接触不良过热熔痕等的描述不够明确、清楚的现象。对于一次熔痕与二次熔痕很少做出鉴定。
  2、电气火灾原因结论含糊不清。人们往往可以从报纸、杂志上看到这样的结论,例如“导线老化,短路发生火灾”、“电器设备内部故障发生火灾”等。为什么短路,是什么故障,“短路、“故障”后又为什么会发生火灾,都未作交待,因为两者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总之,火灾原因结论含糊不清、责任不明。严格来讲这种“火灾原因”并没有说清发生火灾的根本原因,等于火灾原因不明。由于火灾原因不清,责任也就无法分清。对这样的火灾今后也难以从根本上预防。
  3、造成电气火灾原因调查质量不高的原因。一是电气火灾现场勘查工作本身的特征所决定的。因为电气火灾现场与其他火灾一样脏、乱、臭,勘查难度大,危险性大,它要求现场勘查人员除了要有较强的电工基础知识,较丰富的现场勘查经验外,更要具备热爱火灾调查工作的细心和耐心。
  二是现场勘查手段落后。目前全靠两只手在火灾废墟上慢慢地扒,肉眼慢慢地查找。小小的熔珠或插片由于灭火时被水冲过,都成了泥灰色,且有的被移了位,有的还与泥灰粘连在一起,极不易分辨,不下功夫很难找到,稍不注意就会漏掉。找不到直接证据,就给火灾原因作出准确的调查结论带来困难。
  三是我国目前对电气火灾原因调查结论的认定,没有规范的要求。导致那些含糊不清、责任不明的火灾原因结论长期都有存在的空间。
  四是目前消防部队监督岗位人员流动大,不安心火灾调查工作。火灾调查工作需要火灾调查人员安下心来钻研火灾原因调查理论和业务,然而消防干部有的转业、有的提升,换岗频繁,人员难以固定,特别是几乎人人存在转业问题,后顾之忧无法解决,谁还有心思去钻研火灾原因调查这一业务呢?

  二、解决方案
  1、政治思想工作是消防部队的生命线。要认真深入学习贯彻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并将公安系统的“三项教育”工作长期进行下去。还应该建立灵活的考核激励机制,对火灾原因调查结论设立优、良、差等级的考核档次,奖优罚劣,并树立先进典型,形成学先进、超先进的工作和学习氛围。
  2、提高人员素质,吸收专业人才。首先,应建立电气火灾原因调查定期专项业务集中培训制度。开设火灾原因调查的短期培训班,对火灾调查人员进行业务轮训;或与地方院校合作,举办电气基础理论等培训班,也可以通过消防部队信息网,实现电气火灾原因培训远程教学,随时提高火灾调查人员的业务理论水平。其次,吸收引进相关专业的技术人才是解决电气火灾原因调查不适应要求的另一条途径。
  3、制定电气火灾原因调查结论的原则或规范。例如电气火灾原因必须准确、具体,必要时可以用模拟试验来验证结论的正确性,否则就是原因不明。分清责任,就是说究竟是产品质量问题,还是安装使用问题,抑或是过电压问题,是谁的问题,就追究谁的责任。总之,明确结论必须符合原则,勘查必须符合规范,原因必须清楚。
  4、要注意做好火灾现场保护。灭火时因水力的冲击等原因,许多火灾现场都已严重毁坏,特别是乡镇民宅火灾,给火灾调查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因此,保护好火灾现场对于查清火灾原因也是很关键的。这就不仅要求火灾扑灭后要注意做好火灾现场的保护,而且在灭火过程中也应该注意保护火灾现场。建议把火灾现场保护情况纳入战评总结中,不断地总结经验,完善灭火预案。
  5、开发利用电气火灾现场勘查的设备和现代化手段。利用高科技的消防检查仪器和检测手段,解决目前现场勘查手段落后的状况,是提高电气火灾原因调查质量的需要。但在选择高科技手段及设备时,一定要注意根据各个地区的实际,不可一味追求科技含量和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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