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房安全管理工作由后勤总公司能源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负责,其职责是:
一、认真学习、积极贯彻国家和地方政府关于锅炉安全、节能和环保等方面的政策法规,配合有关部门完成锅炉安全检验和相关检查、监测等工作。
二、负责制定锅炉设备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全体司炉人员和水质化验人员的业务学习,并对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三、负责对司炉工和水质化验人员的技术培训,进行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
四、认真做好锅炉安全检验工作,经常检查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运行情况,制定锅炉的检修计划。
五、随时解决锅炉运行中出现的技术性问题,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和有关领导报告,确保锅炉正常运行。
六、坚决贯彻锅炉安全运行法规,制止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
七、参加锅炉事故的调查处理,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汇报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八、监督锅炉安装、修理和改造工程的施工质量,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意见。
九、及时向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查机构填报相关资料,接受锅炉安全部门的指导。
十、做好锅炉房安全管理中的其他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