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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炉交接班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4月15日

3.1司炉人员每天上班要求提前10分钟上岗,进行现场交接班,接班者未到时上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须经双方办完交接手续后方能离开。
3.2发生故障或正在排除故障时不得交接班,接班者应协助交班者工作,待确定事故原因,事故处理完毕后再进行交接班手续。
3.3交班人在交班时,应实事求是的向接班人反映上一班设备的运行情况,还有什么问题 因何原因未进行处理,需下一班处理。
3.4交接安全附件和附属设备的运行的灵敏度以及截门、人孔、手孔、跑、冒、滴、漏情况。接班人接班后,要立即进行设备巡视(看油位是否达标、设备有无漏点、机械有无振动和其它异常),并对存在问题进行处理,以确保设备的可靠运行。
交接所用工具、锅炉本体清扫和现场卫生情况。
3.5对交接班情况填写设备巡检记录和相关的其它记录。
3.6酒醉者或影响安全的病患者不得上岗和进行交接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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