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标准
|
定额
|
绩效考核制度
|
2.1认真执行总公司及热电厂关于车辆管理方面的 有关制度
|
每分10元
|
1、执行不到位,每次扣1——5分
|
2.2 服从领导,配合好煤场及中化工作
|
每分10元
|
1、不服从领导,不按时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及临时性工作,每次扣1——3分。
2、不配合煤场班长及中化煤质人员工作,每次扣5——10分。
3、配合不好扣1分。
|
2.3 熟悉交通法规及车辆性能、状况
|
每分10元
|
1、不熟悉交通法规扣1分。
2、不熟悉车辆性能扣1分。
3、不能及时发现车辆隐患,不掌握车辆运行状况,扣1——5分。
|
2.4 对所驾驶车辆按规定进行保养,记录报车间和考核办
|
每分10元
|
1、没定期保养,扣2分。
2、保养不到位,扣1分。
3、未记录或记录不及时上报,扣1分。
|
2.5 完成自己分内工作量,并做好记录。未经允许不干超出工作范围的工作,加油时必须司机和监督人员共同签字,由当班副主任保管,每月1号上报车间,车间签字后上报考核办。
|
每分10元
|
1、没完成分内工作,扣1分。
2、未记录每日工作量,扣1分
3、未按规定超出工作范围,扣2分
4、干私活,扣5——20分。
|
2.6 保证交通安全,按规定车速行驶,灰车注意喷水,防止污染环境。
|
每分10元
|
1、出现交通事故,扣5——10分。
2、超速行驶,扣1——2分
3、拉灰时不喷水,污染公路环境,扣1分。
|
2.7 保持车容车貌整洁,保持车辆状况良好,刹车有效,灯光、喇叭有效,出现问题及时以书面形式上报。
|
每分10元
|
1、整车出现一项不合格,扣1分。2、出现问题不及时以书面形形式上报,扣2分/次。
|
2.8不得将自己驾驶的车辆交于他人驾驶
|
每分50元
|
每发现一次,扣1——10分。
|
2.9树立节约意识,降低油耗及维修费用,杜绝油料外流现象的发生。
|
每分20元
|
1、按规定定额油耗考核,每超100公升扣司机2分。
2、出现油料外流和私自放油,每发现1次扣5——10分。
|
2.10 应避免人为及责任事故的发生
|
每分50元
|
1、出现责任事故,扣2——10分。
2、出现人为事故,扣2——20分。
|
2.11 搞好交接班记录、日工作量记录、加油记录,每月2日前上报考核办。
|
每分10元
|
1、每缺一项,扣1分。
2、记录不详扣2——5分。
3、未按时上报考核办扣1——2分。
|
2.12 搞好团结,严禁打架斗殴现象、酒后开车现象的发生。
|
每分20元
|
1、出现打架斗殴等不团结现象扣2——5分/次。
2、酒后开车,扣5分。
|
2.13 杜绝向客户吃、拿、卡、要现象的发生
|
每分100元
|
1、发现或举报,经核实,扣20——50/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