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驾驶人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并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第二条 驾驶员须做好车辆出、收车检查,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第三条 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声响。
第四条 经常检查各润滑点,发现缺油或油变质应立即补充或更换。第五条 车辆每行驶5000公里需保养一次。
第六条 每月由驾驶人员对电瓶外表进行清洁,经常检查电瓶使用情况,保持电瓶周围干燥清洁和有效工作能力。
第七条 车辆日常补胎及小零件更换必须在正规的4S店进行,取得正规发票,不允许抵票报销。
第八条 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障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设法排除故障。
第九条 如驾驶员无法排除故障,须估算费用并征得部门经理同意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对故障严重程度及发生故障的原因应及时汇报,请示处理方案。
第十条 保养、维修后的车辆须经车辆管理人员及驾驶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运输。
第十一条 每星期由驾驶员对车辆进行清洁两次,主要负责清洗车辆外观、车辆内部进行清洁以及车辆引擎清洗,保证车辆引擎无油垢,车身干净整洁无异味。
第十二条 车辆分配与司机管理,以确保车辆定期清洁与维护。
第十三条 本规定须对上岗司机公示。无异议者应在本规定文件上签字。
第十四条 本规定即日起执行,未尽部分将会适时予以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