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职责范围
1. 负责对维修人员在临修、保养过程中实施的操作规程和检修标准进行监督检查。
2. 负责对维修人员的列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 负责对车辆架车、落车后关键部位的技术检测。
4. 负责对架车、保养、解编及重大部件更换后的车辆进行库内试车。
5. 负责架修、厂修车辆以及重大部件的预验收工作。
6. 负责对维修过程中所需要更换的备品备件进行确认工作。
7. 负责对新车进行的预验收工作。
8. 配合技术人员对采购的重大部件进行入库前验收工作。
9. 在任何时间(包括工作时间之外)发现车辆存在的重大故障及隐患要及时通知领导。
10. 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
二、 工作标准
1. 热爱本职工作,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
2. 车辆的检查标准严格按照车辆技术文件标准执行。
3. 熟悉车辆维修的操作规程及各部件结构的技术参数。
4. 对于无法确认的技术参数及标准要及时跟技术人员沟通并确认。
5. 发现车辆存在的问题及技术隐患要及时提出并通知维修段进行整改。
6. 检查严谨细致,不留死角。对于维修人员的违规操作和漏检要及时指正、处罚,不徇私情。
7. 各项工作要有详细记录并及时反馈。
8. 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
三、 考核标准
1. 对于职责范围内出现的问题未能及时发现、提出的,罚款50-100元,造成严重事故的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2. 记录不完整、不清晰处于50-100元罚款,无记录罚款100-200元。
3. 不能尽快掌握所辖设备的原理、性能及技术文件者,调离岗位,下岗培训。
4. 对于不称职的检验人员,近期内又没有提高的,调离工作岗位。
5. 未能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一次罚款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