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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驾驶员岗位职责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8月02日

第一条  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遵守公司员工管理手册,安全驾车。同时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二条  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第三条  司机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第四条 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胎压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第五条  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直属上级或部门主管,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违者费用不予报销。车辆要每5000公里做一次保养(在公司指定地点),爱护车辆设备及工具,掌握简单的车辆故障排除方法,服从调度,按时完成运输任务,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第六条 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第七条 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第八条 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第九条 司机酒后驾车或私自用车造成的一切违章或交通事故后果均由司机本人承担,并给予行政处罚。
        第十条 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追尾、争道、赛车等)。对于旁人包括公司领导的指令,司机认为不能做到的,可以提出异议,请求变更指令。行车途中如发生交通事故,能适用快速处理的,应采用快速处理方式解决;如必须现场处理,应当立即报警待处,不得逃离现场。如因违反交通规则而发生事故的,司机应承担全部后果和责任。
        第十一条 司机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不予报销。违章造成事故的由当事司机承担责任和后果。造成重大事故的,除保险公司正常赔偿以外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司机自负。
        第十二条 车内不准吸烟。本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当即有礼貌地制止;公司外的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
        第十三条 司机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不准随便插嘴。
        第十四条 公司用车时,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出车后,按要求做好行车记录,详细记录行车时间、里程、起始地、乘坐人姓名、事由等,次日将行车记录交管理人员审核签章。每月末按确认过的出车里程统计当月行车里程总数,计算出车公里补贴。
        第十五条 上班时间内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办公室等候出车。有要事确需离开时,要告知上级主管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外出回来,应立即到上级主管处报到。
        第十六条 司机对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上级领导反映。
        第十七条 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上级主管,并说明原因。
        第十八条 公司每月给予司机手机补贴100元。任何时候,司机必须随身携带手机。对公司领导或管理人员的呼叫,应立即应答。情况特殊确实不能应答的,事后一定要说明原因。当月三次以上通讯联系不上,取消该月手机使用补贴费。
        第十九条 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其他人驾驶;如公司领导批准同意将车交给其他驾驶员驾驶,当事司机应负责检查借车人是否具有合法的驾驶资格(包括驾照有效期,车型及驾照真实性)。
        第二十条 及时做好每一次出车的记录(出车的公里数及行程)和每日车况记录。执行公司派车,用车制度,不得私自使用车辆,下班后车辆应停放到指定位置;外出停车,不得长时间远离车辆,注意防盗,防破坏。晚上不得有货品在车上过夜。
        第二十一条 严格遵守加油制度,做好行车记录,自觉节约用油;每次加油后将加油票据交行政专员月底统一报销,油卡余额不满500元时,向行政专员提出申请;每月最后一天将本月所开公里数,公司使用车辆次数等交行政部。
        第二十二条 负责运输工作及公司的临时用车,负责督促将纸箱,袋子拉回公司,再次使用。
        第二十三条 在仓库拉货时点清货物对应的箱数,并签字确认;外出接货人也必须点清所到箱数并签字确认。对于携带的其他物品必须在运输单上确认。
        第二十四条 由人事行政部门每月负责对司机进行考核,考核与当月的绩效工资挂勾,年终考核等级作为下一年调整岗位工资的依据之一。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的,可视具体情况给予嘉奖;对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记过、降级直至除名处理。
        第二十五条 费用报销:司机所有因公费用(停车费、过路费、加油、修理等等)必须以正式有效凭证作为报销凭证,由驾驶员在出车回来后三日内整理粘贴报销凭证后交管理人员审核签字,再交管理层签字,方可报销。
       
        驾驶员职责考核细则
        一, 凡是违反本岗位职责中的任何一条,第一次扣20元、第二次扣40元、第三次扣60元、多次违反以上各项制度,公司予以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给予任何赔偿。因保养不当造成重大事故的,除保险公司正常赔偿以外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司机自负。
        二, 以下情形之一的,对责任人按章处罚后立即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给予任何赔偿。
        1. 酒后驾车,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赔偿损失外罚款500元,并给予开除。
        2. 车辆需自行维护,不得交于无照人员驾驶,如有违反扣除当月绩效工资、福利及奖金,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赔偿所造成的损失外,处以200元罚款,并给予开除处分。
        3. 有违法行为的扣除当月绩效工资、公里补贴及福利并处罚100元。
        4. 有严重损害公司形象行为的罚款200元,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还应予以赔偿。
        三, 本规定须对上岗司机公示。无异议者应在本规定文件上签字与用工合同一起存档。
        四, 本规定即日起执行,未尽部分将会话时予以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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