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道路货物搬运装卸管理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
(2)参与起草有关搬运装卸业制定及相关规定;
(3)参与制订搬运装卸业发展计划和年度计划,及进入市区搬运装卸人员控制指标;
(4)受理辖区内搬运装卸企业的开业申请,进行经营资格审核,经批准后核发经营许可证;
(5)对搬运装卸企业的设立、合并、分立、迁移或变更经营范
围、歇业等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6)组织搬运装卸企业年度审验工作;
(7)完成辖区内指令性搬运装卸任务、重点港、站集散疏运装卸任务;
(8)负责搬运装卸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以及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9)参与调处搬运装卸商务事故;
(10)参加对搬运装卸业的监督检查,发现违反有关道路货物搬运装卸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行为,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当场作出处理决定;对适用一般程序的案件,负责立案和调查取证,提出处理意见;
(11)负责搬运装卸业的价格、票证管理工作;
(12)负责定期报送搬运装卸业的统计资料。
(13)参与听证、行政复议及应诉;
(14)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