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本单位电气运行与维修的管理,对本部门电气专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责任。
2)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坚持生产和安全“五同时”。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电气设备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程、标准。负责制定和修订各类电气设备的维护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3)负责制定、修订本部门电气专业各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停送电方案、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报有关部门审核。
4)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防止事态扩大。
5)贯彻执行操作纪律和操作规程、大型机组或关键设备联合巡检制度,杜绝停电事故,实现安、稳、长、满、优生产。
6)负责组织本单位电气专业的安全生产检查、电气设备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有计划地进行整改,按期完成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事故隐患整改项目。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组织制定电气系统安全检查表。
7)负责落实电气专业大检修及临时抢修施工时的安全措施,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安排监护人员。
8)参加本单位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电气专业的设计、竣工验收和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三同时”审查,提出专业建议。
9)负责对电气部门干部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进行电气设备维护、保养、使用等方面的培训考核,检查本部门的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10)负责落实电气部门安全、消防设施和个体防护装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11)负责本部门电气运行的变更管理。
12)负责组织编写电气专项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13)建立健全电气设备基础资料和安全技术台账。
14)参加本专业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工作,制定并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15)参加本部门值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