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名称:司机
所属单位:除灰检修队
1基本职责
1.1机动车司机在行政上受正、副队长的领导,在业务技术上受厂交通部门的指导监督,对车辆的安全行驶负责。严格执行厂及公司对“机动车与驾驶员管理规定”以及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保证车辆安全行驶。
1.2 认真做好行车记录。
1.3 对于违反交通法规的命令或情况有权拒绝执行。
1.4 根据车辆情况提出检修计划。
1.5 完成公司交给的其它工作。
1.6 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车辆在安全、经济状况下运行。1.7 学习掌握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目标并在检修、维护过程中按照标准实施。
2 工作标准
2.1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全面完成任务。
2.2 对自己所管辖车辆的安全负责,对于任何不符合驾驶条件人员对车辆的操作均应予以制止。保证车辆处于良好的状态,做到随用随到。
2.3 不断加强学习,提高驾驶技术,加强职业道德的修养,热情为生产和班组服务。
2.4 严格按照行车规定行车,对于其它违反行车规定的情况敢于提出批评。
3 岗位权限
3.1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制止违章行车,并及时向上级反映。
3.2 有权对车辆的保养及维护提出建议。
4 上岗条件
4.1 基本要求
4.1.1 热爱本职工作,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4.1.2 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经专业培训合格。
4.1.3 身体健康,能坚持本岗位正常工作。
4.1.4 工作认真负责,积极肯干。
4.2 知识要求
4.2.1 熟悉《交通安全法》、《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部分。
4.2.2 熟悉所驾驶车辆的构造、性能、性别及维修方法。
4.2.3 掌握车辆的检修周期。
4.2.4 掌握一定的机械常识。
4.2.5 具有一定的消防知识。
4.3 技能要求
4.3.1 能熟练操作所驾驶的车辆。
4.3.2 能对车辆临时发生的缺陷、行车中遇到的各种情况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