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场电缆管理遵循“谁使用,谁负责安装、吊挂、维护”的原则,新敷设的电缆应经机电科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电缆悬挂必须符合规程规定,做到整齐不交叉、不缠绕、不盘圈、不挤压、不落地、不粘灰积尘。
3、巷道内的电缆(电力电缆)沿线每隔200米的距离,拐弯或分支点,以及连接不同直径电缆的接线盒两端、穿墙电缆的墙两边都应设置注有电缆的规格型号、编号、长度、用途、负责人的标志牌,并且内容要填写正确、完整。
4、敷设在巷道内的电缆,必须采用电缆钩分钩悬挂,且要悬挂整齐,电缆钩统一使用宽底板树脂电缆钩。运输大巷电缆钩小钩为15个,皮带大巷电缆钩小钩为9个,掘进巷电缆钩小钩为6个,大钩按所需安装。
5、电缆钩吊挂应使用膨胀螺栓固定。电缆钩吊挂应平直,严禁用铁丝吊挂电缆。
6、电缆吊挂大巷间距为1.2m,斜巷为1m,其它巷道为1.2m。
7、电缆与风、水管要求分别布置在巷道两侧,如果受条件所限,必须敷设在同一侧时,必须由机电矿长允许方可,且电缆要敷设在管路上方,并保持0.3米以上的距离。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
8、巷道内的通信和信号电缆应与电力电缆分挂在巷道的两侧,如果受条件所限,必须敷设在同一侧时,必须由机电矿长允许方可,且应敷设在电力电缆上方0.1m以上的地方。
9、高、低压电力电缆敷设在巷道同一侧时,高、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应大于0.1m。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m。
10、电缆接线盒应使用专用接线盒吊钩,电缆要留有一定余量,接线盒吊挂高度应略高于所接电缆。
11、电缆穿过墙壁或风门时,必须设置穿墙套管保护电缆,并将两头用黄泥封堵。
12、电缆跨巷道时必须走过桥(电缆桥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