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机器操作安全要求
(1)机器设备运转时,禁止用手触摸齿轮、链条、刀轴(杆)等。清扫齿轮和链条要停车进行。
(2)移动皮带时,必须使用专用工具,禁止直接用手在皮带上涂油脂或蜡,一般应停车进行,或在皮带出口端进行。
(3)运转的机械在切断动力源后,尚有动惯性,禁止用手或工具制动。
(4)需要打开或卸下安全防护罩时,应有显示危险标志,防止意外开动。
(5)禁止伸手越过转动的机械或工件,进行操作和调整。
(6)发现机械设备或开关按钮有故障,应报告车间主管人或专职人员,及时修理。
(7)钻床、车床、铣床、木工机床等操作工,禁止带手套,工作服穿着整齐,留长发的要戴帽子,以防绞辗。
(8)作业停止时,必须使机械各部分能量降到零位,并切断电源、气源等。
2. 工作场所的环境要求
(1)工作场所的地面要平坦清洁,不应有坑沟孔洞等,不得有水渍油污,以防绊倒。
(2)机床设备的周围,应留有必要的空间、通道,工具、工件等摆放整齐。
(3)工作地点照明,除采用全面混合照明外,还应根据不同操作条件增设照度足够的局部照明装置。照明的布置应避免产生工作现场眩眼。
(4)位于2m以上的工作点,应按登高作业安全要求,提供必要的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5)凡工作场所出现危险、不安全因素的部位,都要设置安全标志和明显的指示牌。
(6)为了减轻操作工的疲劳,应尽量避免不正常体位姿势的操作。减少站立,提供高度可调的座位或工作台架,使人体手脚摆放自由舒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