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部购买、租赁的大型机械设备,必须上报公司审批、备案。确定机械设备来源及产权单位,确认租赁和安拆单位的资质可靠性。大型机械设备安装前与分包单位签订安拆合同和大型机械设备安拆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2、机械设备基础、预埋铁件、附墙装置等隐蔽工程专项设计方案,必须有总包方和监理公司的总工签字盖章。大型机械设备安拆前,分包单位编制的施工方案必须经总包方、监理方、施工方复审认可后才能施工作业。
3、大型机械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项目部督促安装单位自查自检,报经有关主管部门进行安全检验,取得合格证书方能投入使用。中小型机械设备投入使用前必须经项目部主管负责人、安全员、操作人员共同验收签字备案,做好必备的安全防护措施再投入使用。
4、实行机械监护制。在机械设备安装、修理、顶升、拆除过程中,双方应指派专人全程监护,及时掌握现场情况,了解司机和施工人员作业情况,防止因施工作业人员疲劳和违章施工引起安全事故发生,每项工作完毕后互签检查记录单。
5、大功率机械设备(如塔吊、对焊机、人货电梯、电输送泵等),必须使用单独的供电系统,严格执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的规定,漏保形成极差。大型机械设备做好四周的围护工作(塔吊还必须做好防无关人员攀爬措施)。做好保护零线接地和重复接地工作。中小型机械设备需搭双层安全防护棚。设备的金 属基座、外壳与PE线的连结点不少于2处。使用小型手动机械电动工具必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6、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做到定人、定机、定岗。上岗前必须进行技术交底,设备操作人员的证书复印件悬挂明显部位,以便检查对照。各种机械应有安全操作规程牌,操作者要严格按规程规定作业。作业前检查机械状态,确认安全,经试运转后使用。各类机械必须安装平稳牢固,安全附件、防护装置、制动机构齐全、灵敏、安全可靠。运转中机械严禁维修保养或进行调整作业。各种导向轮不得使用开口滑轮。各种机械不准超载使用,起吊重物时不得在非施工区域通过,重物吊起后,起重臂回转半径范围内不准站人。塔吊、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在使用过程中不得违反“十不吊”和“十不开”原则。严禁不懂机械和电气设备的人员操作机电设备,严防机械伤人安全事故发生。
7、机械设备必须按照出厂说明书的技术性能、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合理使用。起重机必须安装超高、回转、变幅、力距限制器;必须检查爬梯、平台、走道和防护栏杆;起重机金属构架应有接地装置。上述安全附件、装置设施必须齐全可靠。严禁任意扩大使用范围和擅自更改设备的零部件、安全限位装置。设备近处悬挂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使用性能、载荷特性表和检验合格牌及其它安全警示标牌,做好机械设备防水、排水措施。
8、定期检查大型机械设备的基础沉降、标准节垂直度和大型机械设备的顶升记录。定期不定期检查机械设备安全限位装置是否灵活可靠,连结螺栓预紧力松动、开口销固定、钢丝绳坚固和使用情况。起重钢丝绳.夹具.滑轮等按有关规定选用和匹配,经常检查绳索、吊具有无超标的损伤,经常检查电缆、电线有无破损,电气设备是否漏电,有无危险和妨碍作业的因素。
9、施工机械设备必须由专职机械安装工和电工安装,不懂机械和电气的不得安装机械设备。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规定,禁止将漏电保护器当开关使用,禁止一只漏电保护器控制两台及其两台以上机械。开关控制箱应距机械设备距离小于3m,机械设备转动部位必须设置防护罩,不得使用倒顺开关。机械设备保护零线搭接点不得少于2点,7.5kw以上的机械设备做好重复接地工作。搅拌机、砂浆机、卷扬机、钢筋加工机械、电氧焊设备、木工机械必须搭设双层安全防护顶棚,场地干燥,禁止露天使用。机械设备棚,周围应封闭,机械设备旁应悬挂安全操作规程和警示标牌。小型机械设备在室外作业时,应做到上有盖下有垫,注意防雨、防潮、防触电。小型机械设备所用临时配电箱,应与操作机械的距离不能大于3m。
9.1、搅拌机
①搅拌机应安装在平整、坚固的水泥地面上,机下支座式墩子必须牢固稳定。
②搅拌机应装有除尘装置和自动上水计量装置,并保持完整有效。
③搅拌机棚外应有排水沟和沉淀池,并保持有效畅通。
④料斗使用的钢丝绳必须完好,断丝率不得大于5%。
⑤料斗保险钩必须齐全有效,禁止使用钢丝、铁丝代替。
⑥操纵杆必须有保险装置。
9.2、砂浆机
①固定式搅拌机应有牢固坚实的基础,移动式搅拌机采用木方或撑架固定,并保持水平。
②砂浆机拌筒上的防护装置必须齐全。
③启动后,应先空运转,检查搅拌叶旋转方向是否正确,方可加料加水。
④运转中,严禁用手或木棒等伸进搅拌筒内或在筒口清理灰浆。
9.3、卷扬机
①卷扬机的底座应安装在平整坚实的水泥地面上,并略高于场内地坪500mm,机棚内视线良好,四周要有排水措施。
②机前两只锚固桩、机后一只锚固桩、机后锚固桩必须有一只拖桩。
③机棚内墙与卷扬机保持1m以上的距离,便于操作者操作和维护保养设备。
④卷扬机使用的钢丝绳必须做好封闭式的过路保护。
⑤绳筒上钢丝绳不少于四圈,绳筒保险装置完整有效。
9.4、钢筋加工机械(切断机、弯曲机、调直机、对焊机)
①钢筋加工机械应安装在平稳、牢固、坚定的基座上,并做好排水措施。
②钢筋机械作业区应设置警戒区和防护拦杆,转动部位设置明显的防护装置,钢筋对焊作业区应有防止火花飞溅的安全措施。
③钢筋机械启动后,应先进行空转,检查各转动部位、齿轮、轴承、连结轴无异常情况后,方可作业。
④钢筋调直机应安装平稳牢固。料架槽、导向筒、调直筒、下切刀孔、剪切齿轮槽中心线应一致、平直。调直块未固定,防护罩未盖好前禁止穿入钢筋。
⑤钢筋切料机侧轮、传动轮防护罩齐全可靠,固定良好。短钢筋长度小于0.4米时严禁用手直接送料,不得用手直接清除刀口附近残料。
⑥弯曲机运转中钢筋摆动范围内及刀口附近不准闲杂人员停留;
9.5、木工机械(圆盘锯、平刨机)
①木工机械要安装平稳、牢固,木工棚四周要封闭,噪音应在允许范围内。
②圆盘锯传动部分应安装防护罩,作业时应有防护挡板。操作者不准戴手套。锯片有裂纹时禁止使用。锯片旋转时切线方向严禁站人。木料锯到末端或短木料一律用木棒推进,0.5米以下短材禁止上锯,停车时不准用木棒按锯片,禁止使用多功能木工机械。作业完毕及时清理废料及锯末。
③平刨机必须有防护装置,否则禁止使用。长度不足0.3米的木材禁止上刨,刨削厚度不应超过1.5毫米。刨薄板时应使用扒手,刨削厚不超过3 毫米。木料长超过2米时应由两人操作,一端越过刨口0.15米后另一人接 料。木料掉头时用双手并在木料离开刨口后进行。操作者不准戴手套。
④木工棚内严禁明火,不准存放易燃物,并设置消防器材和其它灭火措施。
9.6、电焊机
①电焊机应放置在防雨、干燥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②一、二次电源线应有防护装置,二次用线应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用线鼻子搭接牢固。
③交流电焊机应配装二次触电保护器。
9.7、乙炔瓶、氧气瓶
①乙炔瓶安全阀应有效,压力表要保持灵敏有效,回火防止器应得保持一定水平。
②乙炔瓶、氧气瓶开关部位及表盘面禁止使用有带油物件污染。
③乙炔瓶、氧气瓶应装有2道防震圈。
④炔瓶、氧气瓶间距应大于5m,离明火操作距离应大于10m,施工现场应及时清理易燃易爆物品。
10、挖掘机行驶路面纵坡不应大于20度,横坡不应大于15度。推土机路面纵坡不应大于30度,横坡不应大于10度。装载机在边坡、沟边作业时必须保证足够的安全距离,以防止侧翻。蛙式打夯机握柄上必须安装开关,以便紧急停车,握柄保证绝缘良好。两机一起作业时,横向距离不小于5米,前后距离不小于10米。打夯时前方不准站人。空压机的储风筒、安全阀、压力表必须定期检验测试,留有记录。锅炉必须有安装使用许可证。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表经定期检验测试,留有记录。电动机、起动器外壳接地电阻值不大于4欧姆。接线良好,绝缘无损坏。
11、加强机械设备档案管理(应符合达标手册的要求),建立完善的运行使用、维护保养和常规检查记录。做好收集各种原始记录,整理归档工作。用制度的形式规定设备机具保养措施,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运行,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每天工作完毕各类设备机具必须及时清理,做好保洁工作和维修保养工作。
12、机械设备经受了可能影响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或者发生设备事故后,再次投入使用前应对其全面检查和维护保养,必须消除安全隐患,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