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砂轮机安全作业的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砂轮机作业人员安全作业。
2 安全操作要点
2.1 砂轮机应指定人管理、换片,保证其防护装置完整有效。
2.2 必须根据砂轮使用的说明书,选择与砂轮机主轴转数相符合的砂轮。
2.3 新领的砂轮要有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安装前如发现砂轮的质量、硬度、粒度和外观有裂缝等缺陷时,不能使用。
2.4 工作前应按要求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确认电源线及防护罩是否安全。
2.5 新装砂轮启动时,先点动检查,经过5~10分钟试转后,才可使用。
2.6 开动砂轮机前,先检查砂轮机部件是否齐全,必须等砂轮达到额定转速,无振动和其它不良现象后,才可使用。
2.7 禁止磨削紫铜、铅、木头等东西,以防砂轮嵌塞。
2.8 磨削时,人应站在砂轮机的侧面,严禁站在砂轮正面操作,站立位置和姿势必须规范。头部不要靠近砂轮,眼睛要避开火花溅出方向。
2.9 应握牢被磨工件,防止脱落在防护罩内卡破砂轮;加工较小或较轻的工件时,要使用挟持工具,防止伤人。
2.10 初磨时不能用力过猛,以免砂轮受力不均而发生事故。
2.11 不允许在砂轮机上磨削较大较长物体。防止震碎砂轮飞出伤人。
2.12 不允许二人同时使用同一片砂轮,严禁围堆操作。
2.13 砂轮在安装和使用时都不得碰撞和敲打,防止砂轮碎片高速甩出伤人。
2.14 磨削时间较长的工件,应及时进行冷却,防止烫手。
2.15 要经常检查砂轮机工作轴承润滑情况,避免轴承发热,把热量传给砂轮,导致砂轮破坏。
2.16 持手动砂轮机(角磨机)更换作业地点时,要先停机停稳后更换,不允许不停机移动。
2.17 手持砂轮机,不用时,要停机待停稳后才可放下。
2.18 工作结束要切断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