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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机械安全保证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8月02日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胸卡和有中建总公司CI形象标志的安全帽,工地上不得穿拖鞋、背心,应着装整齐。
        2、作业前检查传动机构正常,主要部位螺栓无松动,钢丝绳磨损正常,各机构制动器安全限位,防护装置等确认正常后方可操作。
        3、操作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运转换向应将控制器回零,电机停止后再转向另一方,严禁开急停。
        4、提升重物时,严禁自由下降,提升重物平移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米以上。
        5、作业后,吊臂应转到顺风方向,放松回转制动器吊钩提升到离臂顶端2-3米处。
        6、任何人员上塔帽、吊臂、平衡臂的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佩戴安全带。
        7、风力达到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作业,风力达到六级及六级以上时不得开机。
        8、两台以上塔吊作,应按项目制定防碰措施指挥,做到安全运行。
        9、塔吊指挥应使用好旗语,对讲机等通讯工具,不违章指挥。
        10、所有操作及指挥人员应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十不吊”准则。
        11、按规定填写有关记录,按时参加班组安全生产活动。
        12、对于起重设备在每天工作前必须对各种行程开关空载检查,正常后方可使用。
        13、塔吊施工电梯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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