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建筑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不断提高,对建筑物配套设置停车位的数量要求越来越高,地下汽车库的设计形式越来越复杂,也给消防安全带来了诸多隐患。
地下车库的消防安全设计要点
1.耐火等级及平面布局
1.1地下汽车库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1.2车库之间以及车库与甲类物品库房外的其他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小于10米;
1.3汽车库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下于13米,人防工程的采光井与相邻地面多层建筑的最小防火间距不小于6米,与高层民用建筑最小防火间距不下于13米,当相邻的地面建筑的外墙为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不限;
1.4地下汽车库通过防火墙和防火卷帘来划分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大于2000平方米。复式汽车库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大于1300平方米。地下室(含设备用房,自行车库)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大于500平方米,丙二类地下储藏室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大于300平方米。以上防火分区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其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1倍。
防火分隔
2.1机械式立体汽车库的停车数量超过50辆时,设防火墙或防火隔墙进行分隔;
2.2防火墙或防火隔墙上不应设置通风孔道,也不宜穿过其他管线;当管道(线)穿过防火墙时,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将孔洞周围的空隙封堵;
2.3防火墙或防火隔墙上不宜开设门窗洞口,当必须开设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窗或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卷帘;
2.4采用防火卷帘分隔时:当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不大于30米时,防火卷帘的总宽度不应大于10米;当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大于30米时,防火卷帘的总宽度不应大于防火分隔部位宽度的三分之一,且不应大于20米;
2.5防火分区采用防火卷帘分隔时,选用以防火卷帘背火面温升作为判定标准的防火卷帘,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应符合国家标准《门和卷帘耐火试验方法》GB7633的规定;
2.6防火卷帘应具有防烟性能,与楼板、梁和墙、柱之间的空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2.7在火灾时能自动降落的防火卷帘,具有信号反馈功能;
2.8地下汽车库的汽车坡道两层用防火墙与停车区隔开,坡道的出入口应采用防火卷帘与停车区域隔开。当汽车库和汽车坡道上均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时,可不受此限。
安全疏散
3.1汽车库的汽车疏散出口除Ⅳ类汽车库和停车数量少于100辆的地下汽车库外,不少于2个,且两个汽车疏散出口之间的间距不小于10米,两个汽车坡道毗邻设置时应采用防火隔墙隔开;
3.2汽车疏散坡道的宽度单车不小于4米,双车道不小于7米;
3.3汽车库内的人员安全出口与汽车疏散口应分开设置,汽车坡道不能作为人员安全疏散出口。地下汽车库每个防火分区的人员安全出口不少于2个;
3.4地下汽车库的室内疏散楼梯应为封闭楼梯间,封闭楼梯间的门为乙级防火门,当楼梯间不能直接自然通风和采光时,应设防烟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门及前室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
3.5地下与地上部分共用楼梯间时,在首层采用不低于乙级防火门和不低于2h的隔墙分隔;
3.6地下汽车库疏散楼梯的梯段净宽度不小于1.1米;
3.7车库内最远点到安全出口的距离不超过45米,当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时,其距离不超过60米。
防排烟设计
4.1除敞开式汽车库、建筑面积小于1000平方米的地下一层汽车库外,应设置排烟系统,并应划分防烟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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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参考答案
1.消防档案包括两个主要内容,即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
(1)消防安全基本情况的内容:
消防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制度;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消防安全管理情况主要有两项内容:
一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填写制作的各类法律文书。主要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表》《责令改正通知书》以及涉及消防行政处罚的有关法律文书。
二是有关工作记录。主要有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检查检测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防火检测、巡查记录;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等记录;消防安全培训记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火灾情况记录;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上述记录要填写检查人员的姓名、时间、部位、内容、发现的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施等;
填写培训的时间、参加人员、内容等;.填写演练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部门以及人员等。
2.消防档案的作用:
(1)消防档案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户口薄”。消防档案记载着单位的基本情况和有关消防安全管理的各种文献、资料,便于单位领导、有关部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以及与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人员熟悉情
况,为领导决策和日常工作服务。日常工作中,可以把消防档案与现场检查结合起来,作为上级机关、主管单位、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考核单位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发生火灾时,可以为调查火灾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处理责任者提供佐证材料。此外,消防档案还可以为研究防火、灭火材料、修改消防技术规范、修订消防操作规程等工作提供第一手资料。
(2)消防档案是单位检查相关岗位人员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实施情况,评判专(兼)职消防(防火)管理人员业务水平、工作能力的一种凭据,有利于强化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意识,推动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朝着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