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施工中的火灾危险性大,起火因素多,所以组织施工时,一定要落实安全用火的要求,认真实施防火措施。
1、各施工单位必须严肃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公安部关于建筑工地防火的基本措施。加强消防工作的领导,建立义务消防组织,现场设消防值班人员,对进场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建立安全用火制度。
2、现场应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易爆材料区,生活区,按规定保持防火间距。如果条件所限,防火间距达不到标准时,应采取相应的防和措施,适当减小防火距离,这种做法要征求当地消防部门意见。另外,还要注意防火间距中不准堆放易燃物。
3、现场应有车辆循环通道,通道宽度不小于3.5m。严禁占用场内通道堆放材料。
4、现场应设专用消防用水管网,配备消火栓,较大工程要分区设消火栓,较高工程要设消防竖管,虽施工进度接高,保证水枪射程遍及高大建筑物的各部位。
5、现场临建设施,仓库,易燃料场和用火处要有足够的灭火工具和设备,对消防器材要有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
6、安装使用电器设备应注意以下防火要求:
(1)各类电器设备,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线路接头要接实接牢,防止设备线路过热或打火短路。发现问题要立即修理。
(2)存放易燃液体,可燃气瓶的库房内,照明线要穿管保护,库内要采用防爆灯具,开关应设在库外。
(3)穿墙电线或靠近易燃物的电线要穿管保护,灯具与易燃物要保持安全距离。
(4)在高压线下不准搭设临时建筑,不准堆放可燃材料。
7、使用明火时应注意的问题:
(1)现场生产,生活用火均应经主管消防的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准擅自用明火。使用明火时,要远离易燃物,并准备消防器材。
(2)使用木料烧火时,要随时有人看管,不准用易燃油料点火。用火完毕要认真熄火。
(3)现场应设吸烟室,场内严禁吸烟。
8、现场中用易燃材料搭设工棚在使用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1)工棚设置处要有足够的灭火器材,设蓄水池或蓄水桶。
(2)每幢工棚的防火间距:城区不小于5m,农村不小于7m。工棚不得过于集中。每一组工棚不准超过12幢。组与组防火间距不小于10m。
(3)不准在高压线下搭设工棚,在高压线一侧搭工棚时,距高压线水平距离不小于6m。工棚距铁路和易燃物库房的距离不小于30m,距危险性较大的用火生产区不小于30m。锅炉房,厨房用明火的设施应设在工棚区的长年下风方向。
(4)工棚内的高度一般不低于2.5m,棚内应留有通道,合理设门窗,门窗均应向外开。
(5)工棚内冬季用火炉取暖时,要办用火证,有专人负责用火安全。炉子距室内易燃物不小于1.5m,烟囱出室处要用不燃材料隔挡。火炉旁不准堆放易燃点火物,室内不准存放渣土。
(6)工棚内的灯具,电线都应采用妥善的绝缘保护,灯具与易燃物一般应保持30m间距,使用搭灯泡时要加大距离,工棚内不准使用碘钨灯照明。
9、现场发生火灾事故后的急救要领
(1)现场出现火灾时,要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进行扑救,救火方法要得当。油料起火不宜用水扑救,可用泡沫灭火器或采用隔离法压灭火源。电气设备起火时,应尽快切断电源,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千万不要盲目向电气设备上泼水,这样容易造成触电,短路爆炸等并发性事故。如果化学材料起火,更要慎重,要根据起火物质选择灭火方法,同时要注意救火人员的安全,防止中毒。
(2)现场出现火险时,工长要判断准确,当即不能救的要及时报警,请消防部门协助灭火。
(3)在消防队到现场后,工长要及时而准确地向消防人员提供电气,易燃,易爆物的情况。火灾区内如有人时,要尽快组织力量,设法先将人救出,然后再全面组织灭火。灭火以后,要保护火灾现场,并设专人巡视,以防死灰复燃。保护火灾现场又是查找火灾原因的重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