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于2016年5月6日发布了广东省深圳市光明新区精艺星五金加工厂发生铝粉尘爆炸事故的通报。2016年4月29日16时许,上述五金加工厂发生了铝粉尘爆炸事故。截至5月6日,已造成4人死亡、6人受伤,其中5人严重烧伤。
事故单位主要从事自行车铝合金配件抛光业务,未按标准规范设置除尘系统,采用轴流风机经矩形砖槽除尘风道,将抛光铝粉尘正压吹送至室外的沉淀池。据初步调查分析,这起事故是在砖槽除尘风道内发生铝粉尘初始爆炸,引起厂房内铝粉尘二次爆炸,造成人员伤亡。
关于粉尘爆炸,国家安监总局发布过《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在这些规定中,第2条要求妥善设计、安装、使用和维护通风除尘系统。
风管的空间本身很小,只需要些许粉尘累积就能达到粉尘爆炸的最低浓度。
根据《木材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范》对粉尘系统风管的要求如下:
1.管道及各输入接口应采用金属构件,其强度应能承受所输送物料发生爆燃未泄放时的最大压力。但与机器连接端的管道允许采用软连接,其长度应尽可能短。
2.管道系统不应使用绝缘管(如 PVC 管)3.系统中用于调整平衡气流所安装的气流调节阀、方向调节阀等阀门应牢固固定。
4.管道应采用圆型横截面。但在连接其他设备处或因外部障碍需要非圆型截面时,接口应采用与管道横截面面积相等的过渡连接。
5.输送过程中存在易爆燃木粉尘的管道,其设计、建造和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a)采用抑爆系统加以保护的管道,其设计强度应高于衰减后的爆燃压力最大值;
b)对于设置在室内且配备带有长度不超过 6m 泄压管的泄压口或同时配备有火焰熄灭装置的管道,其设计强度应高于衰减后的爆燃压力最大值,同时泄压管应延伸至建筑物外部的安全区域;
c)存在爆燃危险的管道输送系统应安装截止阀或化学抑爆装置进行隔离;
d)设置在室外且配备有泄压口的管道系统,其设计强度应高于衰减后的爆燃压力最大值。
附1: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
一、必须确保作业场所符合标准规范要求,严禁设置在违规多层房、安全间距不达标厂房和居民区内。
二、必须按标准规范设计、安装、使用和维护通风除尘系统,每班按规定检测和规范清理粉尘,在除尘系统停运期间和粉尘超标时严禁作业,并停产撤人。
三、必须按规范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落实防雷、防静电等措施,保证设备设施接地,严禁作业场所存在各类明火和违规使用作业工具。
四、必须配备铝镁等金属粉尘生产、收集、贮存的防水防潮设施,严禁粉尘遇湿自燃。
五、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防护制度,严禁员工培训不合格和不按规定佩戴使用防尘、防静电等劳保用品上岗。
附2 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检查重点问题和隐患(国家安监总局网站资料)
一、建构筑物
•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
二、除尘系统
• 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
• 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
• 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且未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措施。
• 除尘系统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 铝镁等金属粉尘及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设置锁气卸灰装置。
三、防火防爆
•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20区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
• 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产生机械点火源的工艺前,未按规范设置去除铁、石等异物的装置。
• 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未规范设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
四、粉尘清理
• 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