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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安全职责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7月15日

1. 工作票签发人:工作必要性和安全性;工作票上所填写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充足。
2.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工作许可人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必要时予以补充;工作前对工作班所有成员进行危险点告知,交待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并确认每一个工作班成员都已知晓;严格执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督促、监护工作班成员遵守安全规程、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执行现场安全措施;工作班成员精神状态是否良好,及时办理工作票延期或负责人变更等事宜。
3. 工作许可人: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必要时予以补充;负责检查检修设备有无突然来电和流入汽、水及可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的危险;对工作票所列内容如有任何疑问,应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作详细补充。
4. 工作班成员:熟悉工作流程、工作内容,掌握安全措施,明确工作中的危险点,并履行确认手续;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劳动纪律,对自己在工作中的行为负责,工作班成员要在工作过程中互相监督和提醒,以确保检修工作安全;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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