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技术咨询、宣传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量化考核、达标验收等工作。
3、负责县域“三品一标”认证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制定和修订及验证工作。
4、负责县域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定期对辖区内的农产品进行质量安全抽样检测工作。
5、负责制定县域内农产品质量检测方案,编写农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6、定期向上级及有关部门报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信息,协助有关部门实施对全县农产品市场的管理工作。
7、承担或参与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行政技术执法,接受上级业务部门委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8、负责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