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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召回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2月08日

1 目的
召回已售出的不合格品,杜绝质量事故的危害性。
2 职责
2.1总经理负责产品质量事故的处理。
2.2市场部负责不合格产品的召回。
2.3技术部负资不合格产品的验证检验。
3 工作程序
3.1市场部应建立销售记录,详细记录售出产品的日期或批号,销售流向。
3.2退货
3.2.1市场部接到顾客提出的退货要求时,应查阅销售流向记录,验证退货品是否与记录一致。
3.2.2技术部根据顾客要求,按照产品执行标准,确定检验项目并检验,验证是否为不合格品。
3.2.3如检验合格,市场部与顾客协商解决。
3.2.4如检验不合格,市场部应填写退货记录,报总经理批准后,办理退货手续。
3.2.5退货品按不合格处理程序执行。
3.3产品质量事故召回不合格品
3.3.1发现产品质量事故,市场部应查阅《产品销售流向记录》,查明数量。并负责召回不合格品。
3.3.2凡不影响食用安全的情况下,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3.3.3凡对食用有危害及卫生指标不合格的,总经理应会同市场部,按照销售记录对产品进行紧急召回。
3.3.4对召回产品的,总经理应召集有关人员,对事故认真分析,找出原因,并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4 相关记录
《产品召回/消费者投诉受理记录》
6.5食品运输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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