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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项目筹建处工程技术部安全责任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8月16日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XXXX核电筹建处工程技术部在安全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 本标准适用于XXXX核电筹建处工程技术部的安全工作。

2 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2002.06.29
《中国XX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XX集团制(2005)41号
《中国XX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XX集团制(2010)17号
《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电安生[1996]640号
《XX股份有限公司发电企业主要生产管理岗位安全生产职责》[2006]95号

3 安全工作应负的责任与要求

3.1 工程技术部在筹建处主任、副主任的领导下,对项目建设的安全施工技术措施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3.2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指示,检查对施工单位安全落实、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3.3 参与编制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工作有关规定和规章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完善。
3.4 组织编制和修订现场施工、安装、工程质量标准管理制度。对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等,负责组织审核工作。
3.5 参加施工建设安全大检查。
3.6 加强施工、安装、调试等有关技术监督和定期检查与试验工作。根据季节特点,及时做好季节性事故预防工作,做到超前控制,科学防范。
3.7 认真做好工程项目的开、竣工报告审核,做好设备到货的审查、施工、安装、调试等工程项目的验收工作。
3.8 参加审核施工、安装、调试等单位的反事故预案及参加检查实施情况。
3.9 负责审核施工、安装、调试等单位编制的对安全施工中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计划,并进行研究确认是否可行。
3.10 工程技术部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掌握施工、安装工程质量、调试及设备试运行状况和主要设备缺陷,并督促和指导及时消除缺陷。定期组织分析工作,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不断增加安全施工保证措施。
3.11 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工作,制定防止事故对策,并组织落实。
3.12 组织召开工程碰头会和参加本项目每月一次的安全生产工作例会。
3.13 参与工程项目安全性评价工作和各种安全活动。
3.14 参加筹建处举办的各项安全活动,不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护能力。

4 检查与考核

4.1 本标准由XXXX核电筹建处主任、副主任进行检查与考核。
4.2 本标准与《XX发电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制》、《XX发电有限公司工作标准》、《XX发电有限公司安全工作奖惩标准》一并考核。

5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核电项目筹建处、安全监察部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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