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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工作部团委副书记安全责任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7月27日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XX发电有限公司思想政治工作部团委副书记在安全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 本标准适用XX发电有限公司思想政治工作部团委副书记的安全工作。

2 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2002.06.29
《中国XX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XX集团制(2005)41号
《中国XX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XX集团制(2010)17号
《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电安生「1996」640号
《XX股份有限公司发电企业主要生产管理岗位安全生产职责》「2006」95号

3 安全工作应负的责任与要求

3.1 在思想政治工作部主任的领导下,对团委副书记的安全工作负责。
3.2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和本公司有关团委副书记安全工作的规定,把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经部门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利用不同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及时纠正团委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3.3 负责编制公司思想政治工作部团委书记安全管理工作有关的规定和规章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完善。
3.4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和本公司有关团委副书记安全工作的规定,把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经部门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利用不同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3.5 组织每年召开一次团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制定和落实共青团组织开展安全活动的计划、措施,督促、检查团员、青年严守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3.6 督促各级团干部要经常深入到青年职工当中,注意掌握青年职工的思想状态,及时、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使青工在良好的精神状态下参加安全生产工作。
3.7 组织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和“号”“手”活动,协助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在团组织的各项评先活动中,把安全业绩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
3.8 协助有关部门搞好青年职工的岗位培训,组织团员、青年开展以安全为主题的竞赛活动,全面提高青年职工的思想素质、工作技能和自我防护能力。
3.9 积极参加公司举办的各项安全活动,不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保护能力。

4 检查与考核

4.1 本标准由XX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和思想政治工作部主任进行检查与考核。
4.2 本标准与《XX发电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制》、《XX发电有限公司工作标准》、《XX发电有限公司安全工作奖惩标准》一并考核。

5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思想政治工作部、安全监察部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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