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空间作业“十不准”内容包括:
未经批准不准私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作业方案未经安全可靠性论证和审批不准作业;
涉及气体和缺氧环境的有限空间未采取通风和连续监测措施不准作业;
未对作业人员履行危险有害因素告知手续不准作业;
未经专人对现场安全措施进行确认不准作业;
安全监护人员不在现场不准作业;
未经过专项培训且合格的人员不准作业;
未彻底清理残留物不准作业;
应急救援措施和器材准备不到位不准作业;
作业人员、工器具清点不清不准封闭出入口。
有限空间作业“十必须”内容包括:
必须办理安全许可审批手续;
必须采取可靠隔断(隔离)和置换措施;
必须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
必须保持通风设施的正常连续运转;
必须佩戴气体监测仪;
必须配备通信联络工具,设置安全监护人并保持联系;
必须按照作业标准和单项安全技术措施作业;
高处作业的有限空间必须设置逃生和应急救援通道;
必须保持出入口畅通;
发生异常情况必须立即撤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