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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作者:刘仁波 王巧玲  来源:南昌硬质合金有限责任公司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9月05日

【摘要】:安全生产事关广大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秩序,是保证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条件。因此,必须下大力气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要抓好安全生产,不仅需要始终不懈地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而且在安全生产的实践中还必须运用辩证的观点去处理各种关系,去指导安全生产工作,从而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持续稳定的健康发展。笔者在企业从事三十年安全生产工作,深深感到“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在指导实际安全工作中存在着严重的误区,本文将从六个方面,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加以阐述,以此来加深对这一原则的理解
【关键词】:安全管理  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问题  对策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实际上就是明确了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应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在其分管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内容的,也应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也就是说,企业领导既承担生产经营创造效益的终级目标和主要责任,又同时承担着管好安全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的职责,一岗双责,归纳为“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但在实际工作中,这一原则往往被误读,被偷换了概念,仅仅认为管生产的领导一定得管安全,把安全与生产或把安全与其他生产部室合并就做到了“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其实这是大谬也,且危害极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理念上不合情理。现实生产活动中,总会听到领导一再强调,“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这充分说明,安全与生产是一对矛盾的两个方面,正是这一矛盾的两方面,却被许许多多的单位用一个生产安全部(科)一并了之,再任命一位领导管理这部门,就美其名曰:生产与安全同时兼管了。实际这是自欺欺人。环顾四周,不管是人还是事,在一起都追求的是一种和谐,都希望团结合作,只有这样才能快乐工作,快乐生活,也一定会提高工作效率。反观安全和生产,长期以来却被活生生地“捆绑”在一起,非要把两个矛盾的东西放在一起,这本身就有违常理和常规,就好比组建一个团队,非要把一些矛盾的群体放在一起,我想最后的结果是可想而知的。
    二、工作中“安全”被边缘化。生产经营是企业头等大事,是直接创造财富的过程,看得见摸得着,而生产安全表面看总是不断投入,甚至于有“阻碍”生产之嫌, 虽然决策者们也知道安全的重要性,但当直接的真金白银与隐形滞后的安全带来的效益相比较,谁都知道选择前者,这是人性的弱点,就好比许多煤矿主,当大量的财富涌进腰包时,对安全的投入却少之又少,因为他们看到的只是眼前的钞票。所以当两者“捆绑”在一起时,当两者相提并论时,决策者们首先考虑的必定是生产经营。再者,从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经济学角度看,此时,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也往往是管生产的唱主角(因为管理生产直接创造效益,现实就是如此),从而导致生产安全处于从属地位和被边缘化,使安全生产管理力度大打折扣,权威下降,久而久之,对生产安全的削弱将是不言而喻的。
   三、管理过程中,安全工作者易成替罪羊。由于两者“捆绑”在一起时,管生产的总是唱主角,他们想到的总是生产,因为一组漂亮的生产数据对前途和收入是立竿见影的。当然,“安全很重要”也被他们常常挂在嘴上,使安全管理过程中一旦触及“影响”生产的事宜,安全管理者没有决定权,只能从属于生产。本人通过三十多年的安全管理体验和无数次事例证明,两者发生矛盾时,安全往往只能停留在“监护,监护再监护”的口头上,而遇到投入整改的时候,却总是屡屡爽约,让那些安全的管理者们一筹莫展,即使知道很多“监护”只是托辞而已,自己也无能为力。而一旦发生事故,受伤害的又往往是那些安全的管理者们。有人可能会问,作为部门第一责任人,那位“唱主角”的领导难道不怕承担责任?可以肯定说:有责任,但他们知道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反正还会有一位安全主管责任人承担,他们最多也就负一个管理责任,又有何怕之有。正因如此,无形中就可能会造成有权的不重视安全,无权的要承担事故替罪羊。
    目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国家对安全生产越来越重视,投入也逐年增加,但在落实到基层单位时,总是存在对安全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安全管理上热、中温、下凉普遍存在,事故居高不下也就顺理成章,固然原因是多方面的,笔者认为,这与误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有很大的关系。因此,我们必须理顺“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这一原则。
首先,理解安全管理部门单列的必要性。安全已上升为一门自然科学,上世纪那种简单安全管理已不能适应现代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同时很多大专院校都开设有“安全工程“等专业,其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含盖通风、除尘、机电、设备、土木建筑、矿山机械、职业健康和事故处理等,特别是责任性大,工作兼有很强的时效性,比如隐患的整改时间要求高等等这些特点,决定了安全管理部门很有必要单独成立,自成一体,其实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从经贸委分立出来,就是为了适应企业安全发展最好的例证。
其次,安全管理部门单列后的效果明显。一是“制约”生产,让生产中出现的安全隐患无处藏匿,专职安全管理部门可以排除干扰,对生产中出现的隐患进行有效制约,真正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二是具有权威性,安全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过去对安全管理部门都称“安技科”,由于生产长期“临驾”于安全之上,使其失去了权威性,管生产不懂安全的人大行其道,使安全的技术含量大打折扣,部分隐患得不到彻底解决。三是便于强化管理,就我公司而言,从部门单列后,形成了四级安全管理网络,每个工序都设有专、兼职安全员,便于统一管理,在推行“7S”管理(整理、整顿、清洁、清扫、素养、安全、节约),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中,管理上可以一插到底,考核上可以做到有的放矢,使各类违章违纪和事故隐患显著下降,企业安全文化得到延伸,有效控制事故苗头。
总之,通过多年的工作实践领悟,“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是十分正确的,但并不是简单的把安全与生产 “一并了之”,在此,以正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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