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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上,马虎大意就是犯罪

作者:张友强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12月31日

  安全管理,责任重于泰山。    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而言,责任更是大于天。所有的安全生产管理行为,都与全厂职工的生命和企业财产紧密相连、息息相关。责任之大,不言而喻。
    一个安全管理者的麻痹,一次安全管理决策的大意,一次安全管理行为的疏忽,后果可能是一条条鲜活的职工生命,可能是企业财产的瞬间毁灭。
    一次无情的大火,一次夺命的事故,一次隐患的坍塌,往往都是起于瞬间的大意和思想麻痹的一念。往前多迈一步,便是生命的终结,往后迟延一秒便是无情的火海。往往悲剧就发生在一步和一秒间。安全生产管理不容违章的任何一步,来不得一秒间的大意。
    安全生产管理的渎职所造成的生命和经济损失,不低于腐败、贪污等任何犯罪所造成的损失。安全生产管理,马虎大意就是犯罪,就是杀人、就是纵火……
    安全生产管理的每一个环节、每一次行为、每一个方案都牵连着无数条鲜活的生命,牵连着企业的每一滴财富。
    安全生产是企业的生命、职工的生命,安全生产管理事关企业财产安全、职工生命安全的大事,容不得半点马虎,来不得丝毫大意。
    作为一名安全生产管理者,要始终保持如履薄冰、战战兢兢的工作作风。要精细化、高标准、高度负责的对待安全生产管理的每一细节。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广大职工的生命、企业的财产紧密相连,融为一体。像对待自己生命一样对待自己的安全管理工作。
    为了企业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我们必须要抓好安全生产管理。
    首先,必须做到安全生产科学管理。要不断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贴近生产实际,确保合理可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犹如”宪法”,是我们企业员工和企业财产安全的“法律”保障。必须向对待宪法一样建立健全我们的安全管理制度,让我们的安全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作用,保障广大职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财产安全。
    其次,必须要做好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检查,严肃管理作风,强化管理队伍,确保管理执行有力。安全管理监督检查是“执行力”的保障。安全管理不仅要“有法可依”,还要确保“有法必依”,保证安全管理的执行有力。只有做到安全生产管理的“法治”,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才能得到保障。我们每一位安全管理人员便是“执法人员”,必须做到从严工作,对待安全管理的任何事情,要对得起良心,对得起无数职工生命的托付。
    再就是,必须加大安全生产管理宣传,普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确保职工懂安全知识、会安全、能安全。作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把普及安全生产知识作为对待自己份内的工作对待。只有广大职工懂安全知识、会安全技能,我们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才能得到顺利开展,才能落到实处。
    安全生产管理,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生产管理也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安全生产管理,以人为本,体现了最伟大、最智慧、最科学的管理决策。安全管理上,我们必须坚决杜绝一丝一毫的麻痹,坚决反对渎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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