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是山西煤炭能源重化工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最大的无烟煤生产基地之一。阳泉市在安全管理上使用铁手腕,出台了“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构建了阳泉市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2011年,阳泉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16%和7.69%;全市杜绝了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实现了安全生产“平安年”。
提起山西,人们首先想到的就是矿产资源,位于山西省中东部的阳泉市更是全国重要的矿产集中区,境内矿藏资源丰富,开发历史悠久,素有“煤铁之乡”之誉。境内含煤面积1051km2,煤炭地质储量104亿t,原煤年生产量在6000万t,是我国最大的无烟煤生产基地之一。此外,阳泉市铝矾土、硫铁矿储量大、品位高,还是全国三大铝矾土生产基地之一和五大硫铁矿生产基地之一。
阳泉市副市长赵峰始终认为:“安全是非常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没有安全就没有发展。”这是他曾4年担任县委书记的切身体会。特别是在分管阳泉市安全生产工作后,安全管理上使用铁手腕,出台了“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构建了阳泉市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
为了解阳泉市安全生产工作思路,记者采访了阳泉市副市长赵峰。
记 者(以下简称“记”):2011年,阳泉市实现了安全生产“平安年”。成绩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下取得的?经验有哪些?
赵 峰(以下简称“赵”):实现安全生产“平安年”是在阳泉市、县、乡、村四级换届选举、管理人员大幅变动的复杂情况下,在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冲击正常生产、安全生产压力极大的重大挑战下取得的。
说到经验,我觉得有五个方面值得总结、研究和探讨:一是组织领导方面,市政府及早以1号文件专题安排安全生产工作,在全市综合目标大考核中,安全生产单独考核、分值最高。此外,市政府进一步调整充实了安全生产委员会,市长担任主任,各位副市长担任副主任,44个相关部门的“一把手”为成员,并且还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与煤炭工业局分设办公,督促县(区)政府配齐配强了县(区)长安全助理,从而在全市上下形成了层层领导重视安全、过问安全、落实安全的监管格局。二是落实主体责任方面,2011年我市开展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其中6154户规模以上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向职工、向社会进行安全承诺,11个行业的重点企业对照《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考评表》进行自查自纠,这样就赢得了广大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同时加强了对高危行业的严格管理。在政府层面,市政府出台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将全市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细化成265项控制指标和839项工作目标,层层分解下达到43个单位,构建了环环相扣的责任体系。三是深化专项整治方面,全市各部门、各企业先后开展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百日安全大检查等十余次全市性、大规模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活动,做到了全年检查不断线。通过连续持久的专项整治,消除了行业企业生产中存在的许多安全隐患。四是夯实基层基础方面,阳泉市政府督促全市46个乡镇(街道)安监站基本达到了“六有标准”,即:有监管部门、有专职人员、有职能职责、有经费来源、有办公场所、有专门装备。此外,为切实加强基层安全监管力量,安排落实安全生产专项资金4 180万元,各有关企业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7.9亿元,全部用于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和隐患排查治理工程,有效保障了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进行。五是严格责任追究方面,市长专门召集因故未参加市安委第六次全体会议的有关单位“一把手”进行重点“补课”,并对超过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4个单位的负责人进行约谈式问责,市质监局对79个单位的管理人员进行集体警示约谈。这样一来,事前警示就发挥了重要作用。
记:市委、市政府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给予了哪些政策支持?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
赵:要确保持久安全,必须坚持依法依规推进工作,任何阶段性的临时性的做法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近年来山西省安全生产的可喜形势给了我们深刻启示,就是要用铁手腕将安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把山西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为此,我们于2011年出台了安全生产“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这一规定是总结近年来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和事故教训的基础上出台的,是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共109条,既涉及体制和机制,又贯通高层和基层,还融合宏观和微观,内容丰富、规定具体、措施严格。其中《设立安委会实施细则》,明确了44个安委成员单位的216项安全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制实施细则》,规定了政府和部门各方责任人的33条责任;《加强安监站建设实施细则》,将安监站建设“六有标准”细化为19项具体内容;《创建安全乡村实施细则》,对创建安全乡村过程中所涉及的各个方面作了逐一细化;《规范事故查处实施细则》,规定了凡阳泉市境内发生10人以下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均由市一级调查处理;《建立“五人督查小组”实施细则》,明确了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7个行业的“五人督查小组”的人员组成、程序方法、考核奖惩等内容;《推行挂牌责任制实施细则》,提出了煤矿等重点企业中政府、部门和企业各方挂牌责任人的责任;《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实施细则》,明确了专项经费从计划使用到审查审核的全过程。
可以说,这“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完善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管安全的工作体系,好处就是:其一,对于基层来说,有了标准,能够更好地执行。其二,对于监管部门而言,有了监管的依据,解决问题时能让大家心服口服。
要将这“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真正落到实处,必须做许多扎实具体的工作。譬如《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实施细则》规定的2‰的安全生产专项经费,这是根据区域内企业和从业人员数量、相关产业和行业发展状况,并结合我市安全监管实际确定的。2‰只是个最低比例,只能高、不能低,其作用就是从根本上保证安全监管工作的顺利进行。如何用好这项经费,我们主要抓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在安排预算上,市、县(区)政府在安排年度财政预算时,必须按照不低于上年度财政总收入2‰的比例,优先安排安全生产专项经费,这个要列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范围,不达标的实行“一票否决”。二是在资金使用上,安全生产专项经费要确保用于安全宣传教育、表彰奖励、应急救援、隐患治理等方面。为了加强资金管理,县(区)安全专项经费使用计划,要经县(区)安委会和市安委办审查批准;市级安全专项经费使用计划,要经市安委会审查批准。未按上述规定审查批准的,不能列入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使用范畴。三是在审核方面,在各级审计部门对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的同时,市、县(区)安委会也要进行审核,经审核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责成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