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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执法要坚持“三重一轻”

作者:万银秀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12月22日

        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是加强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也是抓好企业安全生产的途径重要。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可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搞好及时整改,把各类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好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要坚持“三重一轻”。
        一是重宣传教育。及时对企业进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教育,让企业认清自身安全的义务和责任,以及发生事故的严重后果,使企业更加自觉地抓好主体责任落实。企业只有真正重视安全,变被动为主动抓安全,就会减少事故发生。
        二是重服务质量。要牢固树立的服务意识,坚持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要以服务企业为中心,从帮助指导企业抓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入手,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是重隐患整改。企业只要组织生产经营,就会存在人与设备的结合,就会存在不安全因素,因此,在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中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势在必行。对于查出的隐患,坚持以帮助企业搞好隐患整为目的,确保各类安全隐患及时得到整改。
        四是轻行政处罚。在安全生产执法中,要坚持首查不罚的要求,注重帮助企业强化安全意识。对于违法轻微,认识态度好、整改积极的要从轻处罚,但从轻处罚不能超越法律规定的最低处罚限度;对于严重违法且多次指出仍不整改的企业要实行顶格处罚,决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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