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载货车发生的交通事故是否纳入十三类车辆的安全生产道路运输事故统计?属于十三类车辆的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权限,尤其是较大事故的,是属于公安部门还是应急部门?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道路交通安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该来说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属于公安交通部门,为何经常出现一般货车事故属于公安交通部门处理,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又归应急部门调查处理的奇葩现象?
空载货车发生的交通事故纳入十三类车辆的生产安全道路运输事故统计。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二十条明确将道路交通事故纳入生产安全事故范围。对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由具有事故调查权的当地人民政府组织调查,也可授权或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