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液氨危险性类别为易燃气体,类别2。而实际上氨难燃,这点在《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条文解释2.0.26条中也有说明“经验表明,氨很难点燃.......。”,在氨ChemWatch Review SDS 中危险性类别未定性为易燃气体。其理化性质中未注明其易燃性。故,氨的危险类别不应为易燃气体,其主要危险性应为毒性。
你好,请执行《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及《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依据有关原则进行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