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精细化工企业在2020年前建设,按规范标准及企业需要,将配电室或控制室与甲类车间设置在同一建筑物,投入试生产,但尚未取得使用企业证书。2020年应急部出台《安全分类整治目录》,指出装置的控制室、机柜间、变配电所、化验室、办公室等不得与设有甲、乙A类设备的房间布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现企业拟申请许可证书,专家认为石油化工企业才需要执行,请问已建设的精细化工企业是否要执行该标准?是否为许可否决项?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分类整治目录(2020年)》适用于危险化学品企业,已建设的精细化工企业需要执行。感谢您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心关注。